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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案一审宣判,原告的诉求为什么被驳回?别着急骂,有些问题报道没说清楚,可能会有误会。

首先这是彩礼纠纷的民事案件,不是强奸案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在二审中。刑事案件在2023年12月25日一审判决后,男方家提起了一个返还彩礼的民事诉讼,现在一审被法院驳回。一审法院驳回的理由是“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此后,婚介服务部的人和法院都通知过男方家去领取,男方家拒不领取,仍坚持诉讼。

看到这,很多人就开始骂了,说“男方家长就是为了带节奏 拒绝领彩礼还起诉”。实际上,报道里有些事没说清楚,不是拒领后又起诉,而是起诉后才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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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之前报道看,男方家向法院提起返还彩礼的起诉的时间是2024年1月25日,而这个起诉的时间在现在法院通告后的相关报道里没明确。大家注意,男方起诉的消息在1月29号就有媒体报道了,按法院的说法女方退彩礼到婚介的时间是1月31日。

也就是先有起诉,后才退还彩礼。所以,不能说男方家起诉是错的。当然,即使是起诉后对方返还彩礼,男方家也应该去核实、领取,毕竟你起诉要钱,人家给了,有什么理由拒收呢?如果拒收的话法院也只能驳回这部分诉求。

杨律说法:从诉讼实务的角度,在起诉后对方才给付的情况是有的。原告还是要收,收到后可以视情况全部撤诉或撤回部分诉求,但如果因此损失诉讼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毕竟起诉后才还的。

另外,这个案子男方的诉求,除了这彩礼以外,还有不到一万元的订婚宴等相关花费,这个诉求也被法院驳回了。这个也正常,相关婚恋纠纷,彩礼或大额赠与有可能返还,但婚恋期间的吃喝等花费,基本都不可能判决返还,因为缺乏法律依据。

所以,这个案子的一审判决结果,应该没什么问题。但相关报道没把男方家起诉的时间在先,彩礼退还在后的问题说清楚,可能会公众有些误会。

当然,彩礼案的结果,和强奸案的结果法律上没有必然关系,按彩礼纠纷的规则,双方没有结婚、更没有共同生活,彩礼肯定是应该归还的。至于强奸罪是成立,我们关注二审吧,但无论如何,希望二审法院把案情查得彻底些,不论有罪还是无罪,都希望出一份有理有据有说服力的判决!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