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
首先是送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28条的规定,患者自己可以主动就医。
如果有疑似精神病的近亲属也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如果疑似精神病患者,有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所在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后将其送往医院进行诊断。
有伤害记录或倾向的应当住院治疗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30条的规定,如果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且(1)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2)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住院治疗。
上述第(1)种情形的,患者的监护人应该送其住院治疗,如果不送院的监护人负有看护管理的责任。如果是第(2)种情形的,则患者监护人没有权利拒绝住院治疗,如果阻止住院或患者脱逃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所以,重点来了:
如果有伤害他人倾向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会被强制住院治疗。到时患者的监护人说话可能也不顶用了!
由于上述第(2)种情形关系到一个人的人身自由,所以患者或监护人对诊断结论有异议,又不同意住院的,可以根据《精神卫生法》第32条的规定申请向原医院或其他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再次诊断。
对再次诊断仍有异议的,则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可以说,会不会被强制治疗,何时结束治疗,有没有暴力伤害行为,以及医学结论起决定性作用,这种情况下,患者或监护人的意见影响有限。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