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他人放火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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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5日至5月3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自某珍为报复他人,先后六次在双柏县爱尼山乡把租村委会(上把租山、季田山、萝卜山、炉匠坟、压革地)、六合村委会(老营盘山)山林内故意放火,造成森林及其他林木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1.8676公顷。经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自某珍案发时及目前无精神病,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自某珍因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