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南都记者从广东揭阳惠来县公安局获悉,一男子无视该县禁火令,野外非法使用明火引发山火,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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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野外非法使用明火引发山火。

3月26日上午,惠来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在日常森林防火巡逻中,发现前詹镇华林村某山地有山火发生。执勤民警立即上报情况,并协同县森防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镇村干部及护林员,参与现场扑救工作,待山火扑灭后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工作。经现场勘查及分析研判,迅速锁定前詹镇村民詹某某有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立即对詹某某依法传唤,经审讯,詹某某供述,其于3月26日上午前往失火林地作业,在野外非法使用明火吸烟后,随意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不慎点燃了旁边的杂树堆,因天气干燥,加之火苗随风飘散,引起火灾。

詹某某对在野外非法使用明火致引发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詹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3月5日至5月6日,为该县森林防火区禁火期。期间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违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