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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辽宁高院公布首届全省环资审判优秀案例与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共有24个案例获评优秀案例,6篇裁判文书获评优秀裁判文书。

其中新抚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金辉撰写的《某矿业有限公司、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荣获优秀案例二等奖,环资庭员额法官李东颖撰写的《某矿业有限公司、温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荣获优秀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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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2日,环资庭前往清原满族自治县某村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进行宣判。

近年来,新抚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依托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优势,综合适用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持续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惩治力度,守护绿水青山。

2021年以来,审结了包括全省首例涉企案件刑事合规改革案即某矿业有限公司、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全市首例“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案、被告人高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张某某、黄某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等在内的环境资源案件183件,判处刑罚272人。

▲2023年7月22日,环资庭前往清原满族自治县某村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进行宣判。

同时,为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环资庭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全过程,把是否实施生态修复行为作为认罪悔罪和消除影响的认定标准,通过缓刑适用,促使被告人在结案前对耕地、林地进行有效复垦复植。

实施“小手拉大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深入乡村学校、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让孩子带动家长,家长带动家族,通过“心连心、手牵手”,逐步树立守法、护绿生活理念,减少为追求短期利益或抱有侥幸心理而实施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护航人民群众宜居生活,筑牢绿水青山法治屏障。

山水之间,法徽闪耀

新抚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将

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以审判专业化、保护特色化

夯实绿色根基,护卫生态本纯

不断擦亮“美丽抚顺”幸福底色

来源:新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