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羊城派记者 陈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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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发布《撤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告》称,该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陈某因学士学位论文剽窃,被撤销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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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陈某为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准予毕业,被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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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经校外专家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认定其学士学位论文《广州某高校10KV配电所设计》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其行为已构成学术不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第七条、《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2024年1月25日,经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撤销陈某学士学位,注销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七条、《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撤销陈某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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