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名女子看到路边的狗狗特别漂亮,也很温顺,于是就上前去抚摸狗狗,不过几分钟后,狗狗突然性情大变,开始撕咬女子,最后满脸是血。
 (素材来源于:极目新闻)
天空下起了小雨,一名女子牵着孩子,打着雨伞走在路上,突然她看见街边有一只白色的狗狗,看起来特别可爱,心想,不知道是流浪狗呢,还是家养狗,所以特别好奇和心疼,觉得这么漂亮的狗狗,下雨天都没有一个安居之所。
因为女子平时也是一个爱狗人士,她见不得的狗狗受气,所以才试着上去和狗狗说话。
看着狗狗比较温顺,还一直趴着,于是女子就蹲下,不停地抚摸着狗狗的头部,想要安抚狗狗内心受伤的心灵。
最开始这一幕都很和谐,也很温馨,不过几分钟后,狗狗居然突然蹦起来,直接开始撕咬女子。
顿时女子的哭声和叫声惊扰到了周边的邻居,店主们都跑出来驱赶狗狗,女子这才得救了。
后来女子赶紧去医院救治,而这时大家产生了疑问,这狗狗是谁的,为啥在这里?有没有主人?
后来调查得知,这只狗狗是有主人的,就是旁边商户的狗狗,平时他们都没有拴狗狗,而是让狗狗自由行动和玩耍,因为主人觉得自家狗狗很温顺和蔼,不会伤害到人。
不过今天狗狗的反应,也令主人特别意外,说养了这么久的狗狗,从来没有见过它攻击过人,主人并且也承诺,女子的医药费全部由他来出。
虽然事情的来龙去脉都知道了,主人也没有推卸责任,还站出来愿意承担所有费用,这件事也算是圆满解决了。
不过大家为此讨论开了,说狗狗好像没有纤绳,也没有戴嘴套,这种主人不合格,应该批评教育。
也有人说,狗狗自己在街边趴着看风景,女子自己多情上去摸狗狗,一点边界感都没有,女子也该承担过错。
还有人说,女子牵着小孩子就一起靠近狗狗,这是很危险的,不要因为自己懂狗狗,爱狗狗,就有十足的把握不会伤害到自己和小孩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认定这些事呢?
按照常理来说,抚摸狗狗一般都要得到主人的认可后才能去抚摸。
另外如果是遇到流浪狗的情况,一般都会给它买一些东西,得到对方的信任后才敢去摸狗狗。
在本事件中,这两种情况都不具备,女子就敢上前贸然抚摸狗狗,即使是好心,也特别危险。
但不管怎么说,狗狗是有主人的,这笔损失还得该由主人来承担。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事件中,狗主人养的狗狗造成了女子的伤害,就应该由狗主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时,这件事女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应该减轻狗主人的责任。
因为狗狗不是去扑女子,而是女子主动上去抚摸对方,从而造成的伤害,在赔偿问题上,可以按照责任的大小进行赔偿。
不过也有人提出质疑,狗狗没有牵绳,也没有套嘴套,这种情况即使女子做法不妥当,应该也不用承担过错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的确是这样的,如果鉴定女子不是故意掐狗狗,把狗狗弄痛了才反咬她的,那女子就不存在是故意的行为,就不用承担责任的。
截至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从视频中来看,很难确定女子是不是故意的。
既然这样,狗主人需要负全责的可能性特别大。
当然事情出了后,狗主人并没有推卸责任,而是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在此还是呼吁大家,带狗狗出门的时候一定要牵绳,大型狗狗尽量绕道行走,最好戴上口罩。
对于这件事,大家也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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