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法律的好卫士

正义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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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路上幸好有你们!你们用法律武器为劳动者做主,替我要回了拖欠已久的劳动报酬,谢谢!”

3月18日,当事人伍某给彭州法院刘佩云法官送来一面写着“法律的好卫士 正义的执行者”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对法官秉公办案、高效裁判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

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让当事人如此激动?

一起往下看:

伍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便入职某公司,并被派遣至某第三方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然而该公司却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劳动关系,而劳动仲裁申请亦因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等缘故被驳回。为索取劳动报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伍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厘清各方责任,刘法官多次调查询问并实地走访。最终在全面查明案情的基础上,认定伍某与该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作出该公司应当支付伍某劳动报酬的判决。案件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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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锦旗、感谢信

锦旗和感谢信是当事人对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认可,亦是对每一位法律工作者的激励和鞭策。彭州法院将继续坚守公平正义,立足本职工作,认真践行好司法为民初心,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PART02

诉前调解先行

纠纷实质化解

3月18日,彭州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一起分歧较大的承揽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桑某花费1.2万余元在曾某处定制家具、木门等,约定由曾某完成安装,桑某支付了6千元定金。安装完成后,桑某认为产品有质量瑕疵,拒绝支付剩余尾款,曾某则认为其产品及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多次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

彭州法院收到案件后,驻院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案情,并在法官的指导下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并对产品瑕疵的后续处理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桑某当场给付剩余尾款。当事人对纠纷高效化解给予了一致好评,对调解人员的专业和耐心点赞。

供稿:卢林兰 曹腊月

编辑:袁 侨

审核:尹鹏 赖雪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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