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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2024年3月19日南宁晚报12版

近日,南宁晚报小记者团走进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跟随法官学习法律知识。身临其境的体验,让小记者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公正,模拟法庭更让小记者了解到真实的案情审理与法院判决过程。

随着小记者的笔触,来看看他们的满满收获吧。

我的“犯罪”审判过程

小记者林轩毅 南宁市月湾路小学

日前,我成了一名“被告”,站在小记者法庭的被告席接受“审判”。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3月9日上午,在老师的带领下,南宁晚报小记者团走进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沉浸式体验法庭的审理过程。走进法院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墙上大大的“法”字。接待小记者团的是费庭长,他先讲解了什么是“法”。为了能更深刻地理解法律的重要性,我们走进了1号法庭,开启了小记者模拟法庭。

根据模拟案情,我与一名小学生在某某小学旁因走路不小心撞到了一起,随后发生争执,我一怒之下将他打伤,于是他将我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流程开始: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由控方律师陈述案情,然后法官询问被告的意见。我保持沉默,由辩护律师为我辩护。原被告双方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通过提供的证人证言、摄像头视频、验伤报告等资料还原了整个案情的真相:这是由于原告出言挑衅在先才发生的打架事件。

最后,法庭判决我违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成立,但因我主动认罪,所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一个月。

在模拟法庭,我作为“罪犯”,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律公正的重要性,一个人做错事,他仍有辩护的权利。只有全方位地搜集证据,才能还原事实的真相,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后,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少年,维护自身的权利。

当法官的一天

小记者曾佳欣 南宁市白沙路学校

3月9日,我跟随南宁晚报小记者团走进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体验做一回小小法官。法院大门口最上方飘扬着鲜艳的五星红旗,五星红旗下面是亮铮铮的国徽,显得即神圣又庄严。

在法官老师的耐心讲解和指导下,小记者模拟法庭即将开庭。法庭上有原告和被告,有证人和警察,有公诉人和辩护人(原被告双方最多是两人),还有书记员和法警、人民陪审员。小记者们纷纷举手,扮演了不同的角色。

模拟法庭要审理的是一起伤人案。两名同学碰撞后发生争执,其中一名同学受伤报了警,案件随后移交法院审判。开庭后,审判长穿着法官服,威严地坐在法庭中间,公诉人描述了原告所说的事件经过,提出被告人触犯了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并提供了证人和证据;辩护人则要维护被告的权利,辨别原告方的证据并提供新证据;双方把证据提交给法官,法官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碎片化的证据还原事件真相。最终,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商议作出公正裁决:因被告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好,且原告也有错在先,所以从轻处罚,判决拘役一个月。

庭审过程中,法官一遍遍地纠正与提醒,帮助我们把案件审完。法官面前的法锤敲一下宣布开庭,敲一下宣布判决,而不是敲两下,我想这就是“一锤定音”吧,又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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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审判普及法律常识
——记一次别开生面的法院参观活动

小记者潘宇宸 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

你们知道法院的“法”字的由来吗?庄严肃穆的法院又是怎么进行案件审判的?3月9日,我跟随南宁晚报小记者团来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打卡学习。
在费昌祥法官的带领下,小记者一行从法院的大堂开始,开启了法律研学之旅。法官就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大家亲切地称呼他为“费爸爸”。“费爸爸”介绍说,“法”字左边的三点水,代表公平公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碗水端平”,“法”字右边的“去”,古代时代表的是一种灵兽,现在演化成“明辨是非,去除邪恶”的意思。
随后,“费爸爸”带我们来到审判庭,沉浸式地体验法庭工作。“费爸爸”给几名小记者“安排”上了职务和工作,有“法官”“公诉人”“律师”等,而我的角色,是“法官助理”,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协助办理庭审工作。在“费爸爸”的“导演”下,小记者模拟法庭开庭了:两名同学因碰撞而争吵起来,继而A同学打伤了B同学,公诉人认为A同学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法庭审判定罪。最终,B同学被认定为“轻伤”,打人的A同学被判拘役一个月。
通过这次特别的法院参观和庭审模拟活动,我对法庭有了初步的概念,真实感受到法律的正义和威严。我一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小小法官

小记者董玟汐 南宁市明秀东路小学

3月9日上午,南宁晚报小记者团一行20余人来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体验活动。小记者们跟随着费昌祥法官的脚步,了解了“法”,扮演了一次“小小法官”。
“法”字沿袭千年,每一笔、每一画都有它自身的含义。“法”字左边的“氵”代表法律就像是水一样,一碗水端平,绝不偏袒任何一人。而右边的“去”,则有着“明辨是非,去除邪恶”的含义。这两个部分组合在一起,就是“法”,法律的“法”。
在随后的活动中,法官用简单明了又生动的方式让小记者们领悟到了法律的威严。在模拟法庭上,小记者分别扮演了法官、律师、陪审团、被告、原告等角色。我当上了主审的法官。通过这场庭审模拟活动,我深刻体会到,法官是伟大、神圣的职业,他们有着“一锤定黑白”的权力,他们的身后是国家,而并非代表个人。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法官要做的也不只是判断“黑白”,而是要通过犯罪程度处以相应的刑罚。

走,跟法官“办案”去

小记者黄正好 南宁市江南区明德小学 指导老师 李筱璐

3月9日,南宁晚报小记者团来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参观学习。

这是我第一次进入庄严、神圣的法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刻满了各种“法”字的浮雕。费法官讲解了各个“法”字背后的含义,其中,“灋”(fǎ)字让我印象最深刻,其出自许慎的《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接着我们进入模拟法庭审理案件,费法官邀请了两名同学来做当事人,A同学和B同学因为相撞争吵,最终导致B同学受伤,医院鉴定为轻伤。费法官又邀请了部分同学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陪审员等职位。开庭后,B同学方首先陈述事实,并指控A同学故意伤人。A同学方认为B同学有错在先,其对A同学有言语侮辱。第二轮辩证,B同学方拿出证据,证明B同学并没有言语侮辱A同学……经过几轮激烈辩证,A同学方败诉,被法庭判决拘役一个月。A同学最终承担了他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过当天的亲身体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不能只从一个角度观察,片面判断结果。因为每个人对同一件事件的理解不同,看法也不同,我们凡事需要从多方位考虑,说话需要证据,才能还原事实的真相。

编辑:黄爱纯

校对:赵苑彤

审核: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