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深圳、中山两地检察机关联合签订《关于加强区域检察协同服务融合发展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2024年,深中通道全线将建成通车,深圳、中山协作交流将进一步密切,携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用更加突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深圳、中山两地检察机关签约仪式。

完善深中检察协作体制机制

据了解,《协议》在前期协作基础之上,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创新、守护绿色生态、深化社会治理、保障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就合作范围、工作程序和联络机制等事项作出规范。以理念共融、机制共享、司法协同等检察融合发展助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

《协议》提出,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跨区域刑事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和两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通报机制,对接深化扫黑除恶、加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跨区域毒品犯罪联合打击,联合开展检察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

同时完善深中检察协作体制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建立常态化联络、对下指导、信息共享、年度工作通报等制度机制,推动司法政策制定深度对接和协同联动、规范性文件联合制发。推动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共建共享。共同推进深中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跨系统、跨区域同堂培训机制。

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

《协议》强调,要把握两地建设历史性机遇,以服务保障珠江口东西两岸营商环境、产业、交通、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规划等“六个一体化”为重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突出一体化履职优势,推进检察协作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化民生领域协同履职,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立健全突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协同应对机制,联合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深化两地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加强对两地民生领域诉讼案件的监督协作,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工作机制。

《协议》还明确,优化一体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立两地涉企案件信息共享、通报、提醒、函询等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探索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两地金融检察法律政策协同、司法协作机制。

采写:南都记者 彭雨欣 通讯员 粤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