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河北省邯郸市13岁初中生被杀害一案经媒体披露后,令国人震惊,人神共愤,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系被害人的同班同学,均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频发,校园霸凌事件不绝于耳,在此之前触目惊心的就有,如2019年辽宁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2021年陕西勉县13岁少年杀害6岁男童案等,可以说性质之恶劣不断挑战伦理底线,据媒体报道,知名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亦对邯郸事件发表评论,建议按同罪刑期重罚犯罪嫌疑人父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追究本案三名初中生刑事责任可通过法律渠道实现。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也应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只限于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这导致大量刑事案件被害方获得的民事赔偿非常有限,有的案件甚至可忽略不计,因此从立法角度和司法实务角度,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制度非常必要,笔者认为李玫瑾教授所提民事赔偿建议亦应受到重视,但笔者认为李玫瑾教授以”生而不教”归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父母,以期达到“溯本清源”,忽略了此类案件“生而不教”的深层次社会原因。

根据新京报报道,本案被害人和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留守儿童,也就是说他们的父母均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而众所周知,在现行户籍和教育制度下,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无法在流入城市享受同等的中考、高考机会,于是留守儿童现象应运而生,万万千千进城务工人员与其未成年子女的骨肉分离之痛,这既是包括本案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在内的家庭之痛,亦是社会之痛?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的根本之道在于户籍制度和教育制度的改革,以使未成年儿童能在父母身边生活和接受教育,否则“生而不教”之责是万千进城务工人员无法承受之重。

具体到目前多发的此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笔者浅见应从三个层次着眼解决之道,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教育制度改革,以消灭产生留守儿童现象的土壤,以利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障,便利未成年人接受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一是完善学校治理措施和课程设置,营造充满爱的校园环境,以减少校园霸凌事件,阻断普通的校园霸凌向刑事犯罪恶性案件发展;一是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立法,进一步扩大刑事被害方获得民事赔偿的范围。凡此种种,期待政府主导集全社会之智,以期达至溯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