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仲裁委的裁决书,一个工伤争议纠纷案件结案,结果也还满意,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郝小青律师。
伤者在建筑工地工作,从事木工工作,工作不久之后,被工地物件砸伤,多次和工地总包及分包联系,均推给包工头,后期包工头也联系不到,于是伤者只能去申请工伤认定,随后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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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属于桡骨骨折,没有进行手术,经鉴定属于10级伤残,经劳动仲裁委开庭审理,最后裁决金额为10万多,金额比较中肯,属于双方都能接受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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