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诉讼里最重要的东西,但是证据是有客观性的,不是说你想就一定能弄到,比如你俩当时就是私下交易,没有监控、没有别的人,那谁也无法弄到当时的监控,因为客观上就不存在。还有的是存在过的证据,被你丢失了、损毁了,比如当垃圾扔了、水泡了、文件粉碎无法复原等等,这也很麻烦。

很大概率你们双方在一审出示的证据就是你们双方的全部证据,如果一审法院主动调取了一些证据,那么这三方的证据,很大概率就是案件的全部证据。也就是你们二审、后续很有可能出现的就是没有证据的情况。

越往后续阶段越是这样,证据取得越来越难,直到彻底无法取得,这不是你努不努力的问题,没有就是没有。越往后需阶段,你的重点,就应越往对案件过往的材料的综合分析上去努力,同时再看下法律适用上是否还有发挥空间,争取找到新的突破点(这个突破点要尽量平行于你之前的观点,要尽量避免矛盾),进而强化、细化对案件的论述,进而争取法官或检察官的有利理解。

总结:越往诉讼后续阶段,你的重点越要有所转移到论述上。尊重现实,证据没有就是没有,更要切记不能去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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