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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放开公务员考试 35岁以下限制,对全社会就业起示范性作用,如何看待这一建议?

碧翰烽/文

近年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招聘公告屡见不鲜,成了不少职场人找工作时绕不开的硬性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建议,“逐步适当放开公务员录用考试‘35周岁以下’的限制。”这将有利于对全社会就业或者再就业起到示范性作用,有助于解决就业市场上的年龄歧视。

多年来,35岁现象已经成为一种职场现象,虽然年年讲,但是没法解决。

因为,这个35岁,实在比较特殊,至少涉及到几个关键词:一是延迟退休,如何化解两者之间的矛盾?总不能一边是延迟退休,一边又限制就业年龄。二是绩效考核,优胜劣汰究竟是靠年龄还是靠能力?既然是放开了年龄,就得有科学的考核。三是就业公平,如何保证不同年龄阶段的公平竞争?四是年龄问题,一旦放开这个限制,如何保障年轻人的充分就业?

为什么会将年龄设定在这个35岁?或许有些迷惑,但是有两个信息值得关注,一是三十而立,都到了35岁,怎么还没有“立”呢?二是有部分地区过生日比较重视36岁,也就是第三个本命年,按照过虚岁的做法,也就是35岁。

总之,无论是三十而立,还是四十不惑,35岁都是一个比较关键的年龄。说年轻的确是年轻的,但是也可以说是步入成熟的。

问题是,现在关于人的年龄与身体、精力、智力,已经不能简单以年龄来确定。比如人的寿命在延长,35岁究竟算一个什么年龄段?比如有些具备科技知识含量的脑力型岗位,究竟还与年龄有多大关系?恐怕是年龄越大越有含金量。

再有,现在又提延迟退休,人口逐渐趋于老龄化时代,如果还设置35岁的职场门槛,如何适应这个人口变化的时代?

从历史上讲,甘罗可以十二岁拜相,可谓是有志不在年高。但是也有姜子牙七十岁拜相,大器晚成。

所以,人的本事、能力、水平,与年龄是无关的。真正要重视人才、尊重人才,就要看能力,而不是看所谓的年龄。

关于公务员考试的35岁限制,恐怕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面临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公务员的能上能下、优胜劣汰问题。也就是说,如何真正打破铁饭碗?否则,一个人一旦到了某个年龄,如果缺乏足够的动力、压力,就有可能出现躺平,怎么办?

毕竟按照一般规律来看,年轻人还是有冲劲的,年龄一旦变大,可能就会按部就班,缺乏冲劲,这是有的地方单位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提出取消35岁以下限制,关键是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体系提出更高要求,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进了这个体制内,不是就进了保险箱,这样,无论年龄大小,都要凭本事能力、实干实绩,而不是像有的靠关系背景、靠投机钻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