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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旺平与被执行人葛清华、杨群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葛清华、杨群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陈旺平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葛清华,女,1971年10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住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铁砂岭七弄36号附2号,身份证号:430511197110017048。文章来源: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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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270万元

被执行人:杨群英,女,1953年9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住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蒋河村(原齐心村)14组162号,身份证号:43051119530930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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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270万元

执行悬赏期限:

一年,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

1.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陈旺平承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作为奖励。

2.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各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欢迎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何法官:0739-5392963/19173990114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邮编:422000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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