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亲自干预的案件,推动了大唐法制改革!

同州(今陕西大茘县)人房刚因不服官府欺压,竟然领人造反了,当时大唐初定,又刚刚经历玄武门之变,房刚认为可以火中取栗,那承想很快就被缉拿。

这下好了,反没造成,反而要被处以极刑。

在当时,谋反不仅仅是一等大罪,还要连坐,所以房刚的哥哥房强也受到牵连,按照律令也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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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对于死刑犯需要走非常慎重的审核流程,流程分五步,即州县初定、大理寺复审、刑部复核、皇帝裁决、复奏请旨。

古人对人的生命还是挺尊重的,竟然要皇帝亲自过问并判定。

当房刚一案到了大理寺复审阶段,李世民就知道了这事,并亲自过问。

他觉得弟弟谋反,判没有参与其中的哥哥一起死刑,在如此盛世之下未免过于苛刻。

考虑了好长时间,他找来群臣认真商议这件事。

房玄龄等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提出了对兄弟连坐法的修改意见:旧律规定的谋反者兄弟连坐皆死,改为兄弟连坐配役(及入官府服劳役)。

后来,在这个问题上又出现过争论。

贞观十六年(642年)十二月,刑部提出:反逆连坐兄弟没官的惩罚太轻,请恢复原来规定的从死之法,并奏请朝中大臣详议。

右仆射高士廉、吏部尚书侯君集、兵部尚书李世勣等人同意刑部的意见,主张从重;民部尚书唐俭、礼部尚书江夏王李道宗、工部尚书杜楚客等仍主张从轻法不改。

两派人物都位高权重,谁都说服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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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事中崔仁站出来说:“周礼主张,用刑应当平恕,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怎能以夷三族的亡秦酷法,代替本朝合于周礼的现行之法呢?再说了,现行律条已经规定了犯反逆之罪者父子连坐皆死,这足以警告欲谋反者了。如果父子之情都不能相顾,又怎能爱惜兄弟呢?”

这话说的有水平,造反者竟不顾父或子的性命去谋反,他怎么还能去挂念兄弟手足之情呢?

于是李世民采取了从轻发落的意见,兄弟反逆连坐仍为没官。

房强兄弟谋反连坐一案,在当时并非大案要案,却引起了司法上一次不小的改革。

从秦汉时期的谋反者夷三族,到隋唐之际实行父子、兄弟从死,再到李世民时的仅父子从死,不包括兄弟,反映了一种历史的进步。

这对中国司法史都具有重要意义。

唐朝建立时,因为司法不健全,还在执行《隋律》,旧的《隋律》还在“缘坐法”中规定,兄弟连坐俱死,祖孙发配充军或没为官奴。

但《隋律》毕竟是前朝的律法,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制定本朝的律法。

贞观十一年(637年)正月,《唐律》终于制定并颁布。这是唐朝的根本大法,与著名的《隋律》相比,此法更加待人以宽,共免除死刑、流刑一百六十三条,并且条目更为简一、完备、明确。

可以说,《唐律》是我国古代保留下来的一部最古老、最完备的法典,后来的宋、元、明、清等朝的法律,基本都是以《唐吕》为蓝本制定的。

大唐的辉煌,绝对不只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辉煌,更有法制的辉煌。这些成绩的取得又都离不开李世民的功劳。

因此,我们有理由称李世民为千古贤君!而推动这次改革的竟是房强的连坐一案。

有时候看似简单的事,却成全了历史的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