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4年3月的第一天,山东省德州传来一个坏消息。

根据央广网的报道,2024年3月1日13时40分左右,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居苑小区南侧道路,一男子驾驶车辆冲撞行人致多人伤亡。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6人重伤,目前驾驶人王某涛(男,46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随后山东省德州警方也及时发布了警情通报。

当地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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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警方的警情通报发布十分及时,在事后第一时间向公众和媒体通报了案情,并告知了目前警方的处置情况。通报全文都是客观陈述,没有案件性质上的判断,这也说明了德州警方在处理如此惨烈且敏感的案件上,是十分谨慎的。

不过,尽管德州警方的通报很谨慎,但是我们仍旧可以从通报内容及央广新闻的报道上,对案件性质看到一丝端倪。

央广新闻和警方通报的原文表述了“2024年3月1日13时40分左右,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居苑小区南侧道路,一男子驾驶车辆冲撞行人致多人伤亡。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6人重伤”。

通报中不仅交待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还在陈述事实中描述了是“一男子驾驶车辆冲撞行人致多人伤亡”,因此可以判断出该案件的中的车辆驾驶人王某涛单纯肇事,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是肇事者恶意撞向人群的严重事件。

那么从法律上讲,根据警方披露的事情经过,肇事者王某涛面临的会是什么样的法律处罚呢?

当然如果仅仅是王某涛的单纯肇事酿成得事故,那么定性很简单,就是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是交通肇事罪最大的可能也就是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是恶意冲撞行人,并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那么性质就很严重了,肇事者很可能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处以极刑

此前的也有此类案件可供参考。

案例一

2018年11月22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发生一起严重刑事案件,当时犯罪分子韩继华,因经济压力、夫妻矛盾等生活琐事产生报复社会的狭隘心理,于是驾驶其父所有的黑色奥迪牌A6型轿车,在建昌县第二小学附近,故意将车辆撞向正在放学的老师和儿童,并将多人撞倒、碾压后驶离现场,此案件共造成6人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

韩继华被抓获

2019年7月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韩继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二

2021年5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劳动公园附近道路突发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刘东,驾驶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在经过斑马线时,突然将车辆加速到108km/小时,并直接撞击行人,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事发后犯罪嫌疑人弃车逃走。

肇事宝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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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对被告人刘东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东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

当然,山东德州撞人案的性质到底如何,我们还要等待德州警方的后续调查结论,但无论如何事件的教训都是惨痛的,2人死亡,6人重伤,如此惨烈的结果,不仅是当事人的损失与痛苦,还会直接毁了好几个家庭。

德州献血市民

不过,山东人还是暖的,还是有爱的。根据媒体报道,案件发生后,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而当地的德州市民纷纷排队为德州伤者献血救助。

希望伤者早日康复,也希望警方早日公布进一步的调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