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山西中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的申请,并在其官网中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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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国证监会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备案。山西中诚律师事务所按照要求向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上报证券业务风险控制制度文件、证券业务风险控制人员配置等申请材料,并顺利完成备案工作。

此次备案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山西中诚律师事务所在证券法律业务上迈出新的一步,进一步拓宽了法律服务市场的业务范围,推动了律所专业化、高品质的发展进程。未来,该所将会以此次备案为契机,不断努力,兢兢业业,审慎尽职,全方位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证券法律服务,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

(责编 高瑾 助编 刘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