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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公安机关查实几起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目前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某职工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伪造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中心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将相关资料留存,经向法院等相关部门调查取证,证实该职工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系伪造。鉴于该职工利用虚假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较为严重,中心第一时间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公安机关侦查,成功查获不良中介,并顺藤摸瓜查出与之合作的多个中介、多名违规提取公积金的职工。

目前社会上个别不法中介机构通过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等方式,协助他人“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职工的经济损失。虽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所有,但须“专款专用”,不满足规定条件和情形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套现”的行为是违法的。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通过政策宣传、严格审批、打通信息协查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等方式,加大对“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责令退回资金并列入“黑名单”,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在此,提醒广大缴存职工要依法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听信不法中介误导,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