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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发布通告

陈凡清、杨得生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已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立案侦查

请相关投资参与人速来登记

通 告

陈凡清、杨得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顺利办理,请在陈凡清、杨得生处参与投资且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的投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及返利的转款凭证(含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及证明投资的相关证明)等相关材料,在2024年3月21日之前,到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资参与人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请投资参与人相互转告,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徐警官、孙警官

联系电话:0539-7305709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24年2月21日

扩散!周知!

来 源:兰山公安

编辑:小晚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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