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襄垣县王桥镇人民政府,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文书号为襄住建罚字(2023)第007号,处罚事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款,对所辖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而不招标,处罚单位为襄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行政处罚内容,襄垣县王桥镇人民政府在王桥镇东山底村、西山底村实施鹿台山公墓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而不招标,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襄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襄垣县王桥镇人民政府作出相应处罚。记者注意到在此条处罚内容中,并未提及到处罚金额以及处罚要求。

据公开资料显示,襄垣县鹿台山公墓建设项目,位于王桥镇东山底村、西山底村,占地面积24657m2。建设骨灰堂323m2,公墓3600座,公厕60m2,及墓园道路硬化、绿化、围墙、大门、室外管线等附属配套设施。计划工期为12个月,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