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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王辰,我们今天继续来回答有关保险销售中的问题。

今天的问题是:

在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接近交费期时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了重大疾病——

  • 但是到了交费期后还没有结束第一次治疗,那么,这笔到期的保费还要交吗?

  • 或者说交费期前一天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可是交费期到了还没办理赔手续,那么该期保费还用交吗?

  • 如果是保费应交日当日确诊的呢?

——来自王辰课堂学员的提问

答复如下:

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需要依照条款进行。

有的疾病是以疾病诊断为理赔依据的

比如癌症,一般是以诊断时间为准,哪怕是诊断时间在缴费期前一天,也不需要再缴纳保费。

有的疾病是需要治疗到一定程度才能确认为重大疾病

比如良性脑肿瘤一个确诊的条件就是开颅手术,手术完成才算达到理赔标准;

终末期肾病一个诊断条件就是要进行至少90天规律性透析,如果不需要这种强度的治疗达不到重疾理赔条件;

脑中风后遗症要以确诊后180天的具体症状是否符合约定条件来定义是否属于重大疾病,如果症状比条款规定的轻,就达不到理赔条件。

这些疾病是以治疗到一定程度才能确认是否是重大疾病,最终时间以确认达到理赔标准的时间为确诊时间,如果交费期在此之前,就需要交纳保费,如果交费期在此之后,就不需要交纳。

具体时间点以重疾条款说明为准,保监会规定的各家公司都是统一的,其余各家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以各家公司条款为准。但在实务操作中,有时会缴了下一期保费,公司在理赔时会退还应该退还的保险费。

至于如果是交费期当日确诊符合理赔条件,保费还是应该交的。理由很简单,拿住院医疗险举例子更容易理解,就是如果你的保费应缴日期为2017年3月5日,我们可以理解这笔保费保障的时间段是2017年3月5日到2018年3月4日。如果你提前通知保险公司不再续保,即不再交保费,2018年3月5日就属于保障期外了,生病也不会得到理赔。按照这样的逻辑推理,重大疾病保险如果客户是在交费期当日确诊,这笔保费是应该交纳的。

今天的问题简单地理解就是:疾病确认达到重大疾病理赔标准的时间如果在交费期后,就应该缴纳近期保费,如果在交费期前就不需要缴纳。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我们今天在专题后面给大家附上保监会规定的,希望大家努力看个大概差不多,虽然有些医学术语,但是只要用心,也不是完全搞不懂的。

今天的专题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重要提示:


总编:裴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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