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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拟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其中A类领军人才2名,B类高技能人才7名,C类专职教师(博士)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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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1. A类领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参与或主持国家级示范校、骨干校、优质校、双高校建设;②主持国家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教学团队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特殊补贴40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项目情况面议。

2. B类高技能人才:近三年指导学生团体(个人)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本校内涵建设奖励认可的奖项),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过国家级奖励;②获得中华技能大奖;③全国技术能手;④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特殊补贴20万元。

3. C类专职教师(博士):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项目情况面议。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并注册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进行线上报名。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7-87174562/13476868149。

(二)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及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提前5天在学校官网、校园公众号发布,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一)面试内容面试分为面谈、教学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专业技能测试)等。设置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形式:

①A类领军人才: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科研创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②B类高技能人才:采取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时间15分钟。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占面试成绩70%;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动手实践能力、工作态度及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综合评判打分,占面试成绩的30%。

③C类专职教师(博士):采取教学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进行。

教学试讲规则同上;

综合素质考察采取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及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占面试成绩的30%。

2024年长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职教师2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拟公开招聘专职教师2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专职教师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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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日24点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并注册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http://zp.cjxy.edu.cn)进行线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7-87174562/13476868149。

三、考核

(一)笔试

专技十级以上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专技十二级岗位须参加笔试。

1.专职教师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的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校党委备案,并通过学校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2.发布笔试通知。笔试通知在学校官网、校园公众号发布,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3.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包含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育教学素质等内容。

(二)面试

2.发布面试通知:提前5天在学校官网、校园公众号发布,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3.面试内容:面试分为面谈、教学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专业技能测试)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设置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入面比例未达到要求的岗位,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进行。

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时间15分钟。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占面试成绩70%;

综合素质考察采取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及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占面试成绩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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