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举报内容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在企业单位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五)举报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举报方式
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举报电话0512-82568910;
(二)前往就近的长航派出所举报;
(三)向水面巡逻的民警举报。
奖励措施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注意事项
(一)接报单位及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