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忻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文书号为“忻规资执土罚〔2024〕1号”,罚款金额为20.3435万元,处罚事由:临时用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处罚单位是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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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行政处罚内容,经查,2021年6月,忻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获批临时用地16.86亩(批准文号:忻府自然资函[2021]98号)。2021年6月到2022年9月,该公司在该处未办理供地手续实际占用冯村集体土地10430.57平方米(合15.65亩,地类为耕地)建设忻州天然气利用项目(冯村门站)形成永久性建筑物占地4480.83平方米(房屋建筑占地788.86平方米;硬化地面3547.12平方米;围墙、栅栏基座占地144.8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参考《山西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晋自然资发〔2023〕30号)第15条第2项,依法没收非法占用4480.83平方米土地上一切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包括东西10.13米、南北5.98米、高5.36米砖混结构一层保安室59.67平方米;东西37.05米、南北7.87米、高7.01米的框架结构一层辅助用房291.63平方米;东西29.30米、南北14.94米、高10.47米的框架结构二层综合办公楼875.13平方米;长106.97米、宽0.24米、高2.3米的铁艺栅栏;长496.56米,宽0.24米、高2.3米的砖结构围墙;硬化地面3547.12平方米等。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343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忻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6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董大勇。经营范围包括燃气经营,液化石油气销售等。企业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东信息显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忻州市国新能源煤炭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