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了解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7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的首发事项。

据悉,信通电子系一家以电力、通信等特定行业运行维护为核心服务目标的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信通电子主营业务旨在通过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解决客户在运行维护环节的综合性智能化运维需求。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信通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6,472.53万元、61,538.92万元、78,014.62万元和36,313.58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640.43万元、10,611.88万元、11,615.97万元和3,913.99万元。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信通电子存在以下问题,募资补流比例超监管上线,募投项目合理性存疑;独董任职违反《独董办法》规定,恐难勤勉尽责;因侵权问题连续被不同竞争对手告上法庭。

01

募资补流比例超监管上线,募投项目合理性存疑

据招股书显示,信通电子本次拟募集资金47,495.71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公司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将有1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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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于信通电子招股书)

需要指出的是,据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修订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明确,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再融资审核按以下要求把握: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信通电子资产总额为116,703.4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562.47万元、5,117.98万元、6,840.71万元和3,132.75万元,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7%、8.32%、8.77%和8.63%。可以看出,信通电子并不属于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也就是说,信通电子募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募资总额的比例已经超出了证监会规定的30%的监管要求上限。

还需引起注意的是,2021年信通电子还进行2,340.00万元的现金分红。如此看来,信通电子一边在大额分红,另一边又来募资大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这不免让人怀疑信通电子本次上市是否存在“圈钱”的嫌疑。

02

独董任职违反《独董办法》规定,恐难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8月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证监会官方网站正式发布《独董办法》,并自2023年9月4日正式施行。

此次正式发布的《独董办法》主要包括五大内容,其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细化独立性判断标准,并对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品德作出具体规定。改善选任制度,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解聘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建立提名回避机制、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等。明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兼职要求。其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等三项职责,并可以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聚焦决策职责,从董事会会议会前、会中、会后全环节,提出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要求。明确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平台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当制作工作记录等。

朱清滨现担任信通电子独立董事,据招股书显示,朱清滨除在信通电子处任职外,对外还同时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也就是说,朱清滨现同时担任5家企业独立董事,除信通电子外,剩余4家均为A股上市公司,已经超过《独董办法》的3家了。

另外,招股书还显示,朱清滨目前还担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官网显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在全国各地设有20家分所,员工13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约400人。上海总所员工5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约120人。目前朱清滨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山东分所及青岛分所主任会计师。试问在此背景下,朱清滨同时兼任5家公司独立董事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来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

03

因侵权问题连续被不同竞争对手告上法庭

信通电子作为一家以电力、通信等特定行业为核心服务目标的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该行业具有技术门槛高、更新迭代较快的典型特质,对技术创新和持续研发能力要求较高。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信通电子却接连被行业竞争对手以专利侵权为由告上法庭。

2021年10月,信通电子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深圳金三立视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立”)诉信通电子的《民事起诉状》及《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通知书》,金三立在《民事起诉状》中称,信通电子智能巡检装置-立体化视频监测装置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法院判令信通电子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判令信通电子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

2022年3月,信通电子再次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金三立诉信通电子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金三立在该《民事起诉状》中称,信通电子智能巡检装置-立体化视频监测装置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要求法院判令信通电子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判令信通电子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

2022年4月和7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上述两个案件进行了判决,好在信通电子在这两个案件均获得胜诉。

然而好景不长,在信通电子结束了与金三立的诉讼纠纷后,紧接着2022年7月22日,信通电子另一竞争对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又将信通电子告上了法庭。2022年7月12日,智洋创新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网上立案,起诉齐向辉、郭国信、吕昌峰、信通电子侵犯商业秘密。智洋创新称信通电子等四被告侵害其技术秘密,要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并对已知悉的原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公开赔礼道歉,并对其损失2,00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阶段,最终在2022年9月,智洋创新申请撤回起诉。虽然智洋创新已撤诉,但不排除后面智洋创新将再次起诉信通电子的情况,而一旦起诉成功,信通电子要是败诉,将会对信通电子的正常经营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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