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最辛苦的老板们,大家好!随着2023年12月29日国家新公司法的颁布,对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规定在成立后的5年内必须缴齐注册资金。然而,对于已经成立的公司,这一新规如何适用,确实令人有些困惑。在此,小五哥在此前的内容中,已经向大家承诺,一旦有最新消息,一定会及时与大家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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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条关于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里面提到:老公司需要在新公司法实施3年内完成认缴出资,也就是说,不管新成立公司还是已经成立的公司都可以再最长3年内完成注资,所以大家绷紧的心终于可以缓一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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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图片摘自征求意见稿原文):新《公司法》生效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设立登记前全额缴足其认购股份。存量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新《公司法》生效后3年以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以内,存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应当在新《公司法》生效后3年以内缴足全部认购股份,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自变更登记之起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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