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在“网恋”,TA却在诈骗;你以为是爱情,TA却把你当生财之道;你以为是知音,TA却把你当自动提款机,没想到与TA的首次“奔现”之地,竟是在法庭。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老爷叔被诈骗170余万元的“网恋”诈骗案。

2018年,50多岁的李先生(化名)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结识了“单身妙龄女子”吴某某,甜美的声音、姣好的面容、对李先生生活无微不至的问候让李先生渐渐“陷了进去”。一来二往,两人感情逐步“升温”,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这样“甜蜜的恋爱”一谈就是四年。

在这期间,一直未谋面的吴某某以生病需要钱治病、外婆去世需要丧葬费等虚假理由寻求李先生的帮助,深陷情网的李先生对她可谓是有求必应,在这“甜蜜的爱情”中李先生多次转账给吴某某总计170余万元。直到开庭审理时,李某某与吴先生实现了“网恋奔现”。

坠入“甜蜜陷阱”的李先生却不知道,这些钱款被吴某某用于打麻将、日常开销、请他人吃饭等,都供个人挥霍了;李先生还不了解的是,一直与他建立恋爱关系的、他以为是年轻貌美的女子,其实竟是年近五十的已婚大妈。这位大妈虽并不识字,但通过向他人学习编辑文字消息、捏着嗓子模仿年轻女子的声音,以及给李先生发送从网络平台下载的年轻女子的照片,想方设法伪装形象,逐步取得了李先生的信任,最终让李先生掉入了“网恋”诈骗的圈套。

宝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吴某某退赔被害人李先生的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某某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清“网恋”诈骗的套路

以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其“套路”往往有迹可循:

1.打造“人设”

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抓住被害人急于求偶、消解寂寞、获得情感认同等心理,虚构编造符合被害人内心期待的“人设”,吸引防范能力较低、易于信赖犯罪分子的被害人。

2.取得信任

通过日常聊天交往等手段“加深了解”“培养感情”,与被害人建立起虚假的“恋爱”关系,并在此过程中掌握被害人的各类信息,进一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3.编造谎言

在充分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后,编造“生病”“借款”“急用”“资金周转”“共同投资”等理由,诱骗被害人支付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