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社保就是五险一金,这是不对的,五险才是社会保险(简称社保),一金指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社保不是五险一金,社保加上一个住房公积金才是五险一金。社保也不仅仅指养老保险,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很多人把交养老保险说成交社保费,也不够准确。

大家都知道社保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就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但是,住房公积金是否也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的呢?

现在有一种误区:公积金不是强制性的,公司可以不用为员工购买。

其实,住房公积金也具有保障性、强制性。也就是说缴纳公积金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企业不缴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

1、给谁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属于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前述单位的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

所谓的“在职职工”,简单而言,就是指与单位形成稳定的用工关系,为单位提供劳动,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形成了稳定的用工关系,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分国有和私营,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2、多久要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3、企业不缴,员工怎么办?

目前大部分劳动仲裁委均未将公积金争议纳入受案范围,员工只能通过向公积金中心投诉等手段进行自我救助。

4、企业不缴会有什么处罚?

有关部门有权根据该行政法规对企业采取强制措施,职工一旦投诉,单位就面临补缴和被处罚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公积金有特例吗?

有的。

其一是: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其二是:只有在职职工(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6、知道违法,为什么好多企业还是不缴?

表面原因:各地对公积金的检查不严,违法成本不高。从条例可以看出:最多是补缴,逾期不办理,才会罚款。

公积金的应用没有社保那么广泛,违法成本也相对较小,所以很多企业选择不缴或少缴。很多时候公积金是民不告,官不究。如果有员工举报了,那么公司再进行补缴也不迟。

据了解,国内除了几个城市对公积金有强制缴纳规定以外,其他大多数城市都只是福利。

深层原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相对于劳动法是法律法规,所以显得层级会低一些,管理上没有社保那么严格。而且,不缴公积金还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也不能到社保部门去投诉,也不能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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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住房公积金争议还不属于劳动争议,至少没有明确。

根据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到,公积金争议并没有明确列为劳动争议,倒是第六款勉强可以套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