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剖析英语的形成经过,先从Jew(犹太)这个单词说起。
针鱼为什么是Jew's fish(或pipe fish)?
在现代英语中,针鱼是Saury fish,而Pipe fish是海龙、管鱼的意思,这与“针鱼”几乎不沾边。
笔者注意到,从耶稣会士(Jesuits)紧随其后的解释中,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段文字(可以说十分突兀):
“大明,耶稣会士、泰西圣人范济各·沙未尔于嘉靖三十一年(元始1552年)壬子之冬升天真迹,崇祯十二年己卯众会友立碑。”
这个范济各·沙未尔是谁呢?
恰好笔者写过有关沙勿略的历史生平(详见《耶稣会本源大起底:戳破层层伪装,还原它本来的真实面目,传教是手段,征服是目的》),所以非常肯定范济各·沙未尔(Francisco Xavier,1506-1552年)就是最早试图登陆神州大地传教的第一个西班牙传教士——沙勿略。
方济各•沙勿略墓园为纪念第一个随海上丝绸之路来华的西方传教士方济各•沙勿略病逝于上川岛而建。
其墓堂内石棺上方亦刻字:
“大明耶稣会士泰西圣人范济各沙未尔于嘉靖三十一年壬子之冬升天真迹,崇祯十二年己卯众会友立碑。”
下方用葡语勒文,大意为:
“这里长眠着耶稣会在东方的传道者圣方济各•沙勿略。1639年立。”
作为教宗公使,沙勿略虽然未能登上华夏大陆,死在了广东省境内的上川岛,但他却登上了日本本土。1551年11月15日,沙勿略离开日本,开始谋划进入中国。
巧合的是,笔者发现针鱼还有个日本名称,名曰“Japanese halfbeak”。
而且,这个针鱼,也是中药中提及的“鱵鱼”。
或许,在创造英语词汇时,传教士的取意是“从日本向中国大陆释放的尖颚刺探之鱼”。
在1872年诺亚韦伯斯特公司出版的英语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第402页中,可以发现Jew被赋予了两个解释:
其一,希伯来人或以色列人(A Hebrew, or Israelite),解释非常简短,且特别注明“来源于拉丁语,一个犹太国家”,Judea就是犹太地之意。
其二,Jew一词被创造的同时,它同时被赋予了另一层含义“欺骗”(to cheat or defraud),其发音为Ju。此举等同于赤裸裸地告诉世人,我创造了一个犹太概念,但是从一开始就在欺骗,欺骗整个世界。
很遗憾,手中暂时没有1866年罗存德《英华字典》的其余部分,只能退而求其次,看看再晚一点的牛津词典的解释。
1884年2月1日,在主编詹姆斯·墨里的努力下,牛津版英文词典的雏形《基于语言会所收集的材料,以历史原则编纂的新英语词典》终于由牛津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全书3522页,仅印4000本。后来,有人将其称为《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第一版第一册。
其实,《牛津词典》第一版从1857年酝酿计划,到1928年《牛津英语词典》正式出版,前后花费了71年时间。
在现代《牛津英语词典》中,对Jew的解释为:
“一个民族的成员,其传统宗教是犹太教,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以色列的古希伯来人亚伯拉罕;犹太教的追随者或追随者。(A member of a people whose traditional religion is Judaism and who trace their origins through the ancient Hebrew people of Israel to Abraham; a follower or adherent of Judaism.)
这个词通常指的是犹太人从巴比伦流亡和散居时期的第六分。从公元前开始,尽管它偶尔会指那些古老的希伯来人或以色列人,他们的经文和传统构成了犹太宗教和文化的基础(有时具有特定的意义,“犹太”)。参见词源学中的注释,参见希伯来语n.A.1a,以色列语n.A.1a。(The term usually refers to Jewish people from the period of the Babylonian exile and diaspora of the 6th cent.B.C.onwards, though it may occasionally refer to those ancient Hebrew or Israelite peoples whose scriptures and traditions form the basis of Jewish religion and culture (sometimes with the specific sense, ‘a Judean’). See note in etymology, and cf.Hebrewn.A.1a,Israeliten.A.1a.)”
但是,同样作为名词,在早期版本的《牛津英语词典》,Jew下面还有一句注释“始于中古英语:来自古法语Juiu”。
经过上述对比分析,可以发现,这句注释虽然在现代《牛津英语词典》虽然被删除了,但就算它存在,也是属于伪史范畴。因为从Jew这个词诞生开始,就没有任何来自古法语的注释。
早期《牛津英语词典》中称JEW 始于古法语 Juiu,实际上仔细分析便不难发现,JEW是对汉语的记音,记作Ju 或 ju,二者放在一起就是juju,稍微变形一下,就成了所谓古法语的 Juiu。而且,对比JEW一词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和1872年诺亚韦伯斯特公司出版的英语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第402页的内容,可以确认1872年所谓的该词来自拉丁语的说法,亦是后来编造的伪史。
关于Apostle的STLE,笔者认为其为“使徒”的汉字记音,有人认为尚不足以证明这个观点,因为该词还有个前缀Apo。然而,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7页中,Apo并没有单独的解释,作为前缀也没有对其赋予任何的含义,笔者据此认为,Apo在当时没有意义,——加几个无意义的字母,更多的目的是想掩饰其华夏来源,不让人一眼瞧出这就是对汉字“使徒”的记音而已。
至1866年罗存德《英华字典》时,在该字典的第68页,可以明显感到以Apo为基础,继续创造了许多1822年不曾有的英语单词,例如,以此为基础创造的第一个单词便是“天启”(Apocalypse),其解释还被赋予了“默示”、“耶经末书名”。
天启,明朝天启年间,对于每一个中国人而言,都不陌生。对于明朝的灭亡,长期以来民间还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明亡于天启,实亡于万历,始亡于嘉靖”。
“明亡于天启”,所以,天启(Apocalypse)这个英语单词到了现代,其解释就被删改成了“末世”,即天启是末世。而且,此“末世”恰巧于原来的另一个解释“默示”同音,真是的好巧。
耐人寻味的是,德国传教士罗存德又根据Apo这个原本没有意义的词根(词缀)创造了一个暗含挑衅意味的词“Apocrypha”,其解释为“不经之书”、“不入耶经之书”、“不合耶经之书”、“背正教之书”。这个意思仔细琢磨的话,似乎与天启(Apocalypse)这个词有些相对,因为这个词还有个意思,名曰“耶经末书名”。既然能列入“耶经”,那肯定是受到认可的书、合耶经之书、正教之书。
有符合耶经的正教之书,必然有不符合耶经的“不经之书”、“背离正教之书”,所以到了现代英语中,Apocrypha就被解释为“外典”、“赝文”、“伪书”。
理解了这个“正反创造”的手法,再看Apostle 和 Apostate,稍稍比较,就能发现它们堪称“正反一对儿”。
当Apostle从使徒的简单含义被加上“圣差”、“宣福音者”、“宣道者”、“遣差”、“奉差者”等解释时,Apostate 也从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的“背(离)教者”、“背信者”、“反教嘅(gě)人”增加了“奸”、“奸诡”的含义。
嘅(gě),是粤语方言,相当于普通话的“的”,所以“反教嘅(gě)人”就是“反教的人”。
从中可以看出,在这些传教士的潜意识中,凡是不符合耶经的,都是伪经、赝文;凡是反教的、背教的、离教的,都是背信者、背信弃义之徒,都是奸诈之辈。其潜意识中,就是这种二元对立思维模式,非黑即白,不能求同存异,不能和光同尘。
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330页,Post的解释不是邮寄,而是“快马”,Postman的本义是“千里马”,而Posthorse被解释为“驿马”,Posthouse则是驿站的“驿”。这个英语单词的创造明显与华夏数千年来形成的驿站(驿递)系统有关。
华夏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组织传递信息的国家之一,邮驿历史长达三千多年。驿站则是古代供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人或来往官员途中食宿,换马之场所。
据说,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就发现有传递讯息有关的文字。专家据此推测,商朝时可能就出现了相关驿站。
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驿递放射式大致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步递”,称之为“邮”;第二种是“马递”,称之为“驿”;第三种则是“车递”,称之为“传”。“车递”的量大,但是速度不及“马递”,不如“马递”那般灵活,且所耗费用较大,因此后来大多数情况下都使用“马递”和“步递”。
至秦汉时,华夏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驿传体系,“驿站”和“邮亭”在主要官道的建设十分完善。汉代每三十里置一驿,由太尉执掌,主要用来传达政令和军情文书。汉代所传递的文书是按“轻重缓急”的程度进行“等级分类”的,不同等级的文书须由不同的人、不同的马按规定的次序和时间进行传递。
隋唐之际,华夏的驿传体系规模空前,达到了又一个高峰。
遵循传统,唐代亦是每三十里设立一个驿站,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以长安、洛阳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开去,直达“普天之下”可以掌控之全境。彼时的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路,三种方式可以有效结合,“多式联运”。
据《大唐六典》记载,大唐鼎盛时期共设有驿站1639个,专门从事驿务的各级官吏共计二万余人,其中驿兵便有一万七千人。
陆驿快马,每日行6驿,每驿30里,即180里。若时急递,须日行300里。若是十万火急之最高等级驿递,则要求日行500里,此时配备的往往都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千里马”。
步驿的要求则是日行50里。
水驿方面,分顺流而下和逆流而上两种情况。顺流而下,要求日行100-150里;逆流而上,又根据江河等情况进行细分,若是在河中,规定日行40里,若是在江中,规定日行50里,其他情况则一律要求日行60里。
两宋时期,驿卒从兵卒中选拔充任。宋代将所有的公文和书信的机构统称为“递”,遂出现了“急递铺”。急递的驿马系有铜铃,在官道上一路急驰时,白天鸣铃,夜间举火,以作警示,在此情况下,若有人阻拦、不让前路,撞死人概不负责。每至一铺则须换马,连续传递数铺,则同时换马换人。如此,一骑绝尘,快马加鞭,日夜兼程,风雨无阻。
[北宋] 沈括 所撰《梦溪笔谈》(四部丛刊续编景明本,第6页)卷第十一“官政一”记载:
“驿传旧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笔者在《昆羽继圣》四部曲之二“奇境历劫”中也对宋朝的驿递系统有详细描述,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里面包含的华夏文化和历史知识真的很多。
大致介绍了一下华夏的驿递历史,回头再来看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锚定汉语“快马”、“驿马”、“驿站”的含义,去创造英语单词“Post”、“Post -horse”、“Postman”就不会再感到惊奇了。
现代英语中,Postman一词有了“邮递员”、“邮差”的含义,但是却悄悄删除了“千里马”、“驿马”、“快马”等相关解释。原因也很简单,避免有人望文生义,联想到华夏的驿站、驿递系统。
再来看另外一个英语单词。
众所周知,在现代英语中,Mine一词的主要含义是“我的”,其次才是“矿”、“地雷”、“矿井”、“水雷”。
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78页中,Mine一词的解释只有“矿”、“矿厂”,还没有“我的”这个解释,也没有“地雷”、“矿井”、“水雷”的含义,尽管彼时这些东西早已存在。
这不禁令人心生疑问,1822年英国人会用什么单词来形容和表示“地雷”、“矿井”、“水雷”呢?
在现代英语中,有一个英语单词名曰“偶像(Idol)”,有人将之翻译为“爱豆”。那这个所谓的“爱豆”,在早期的英语字典中又是什么含义呢?
翻开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19页,不难发现,这个“爱豆”原本的含义被解释为“神像”、“塑像”、“偶人”,并称“自佛法成而塑像遍天下,然塑像实不自佛家始,帝乙为偶人以像天神”。如此看来,这个“爱豆”也是与华夏脱不了关系。
帝乙是谁呢?
帝乙是商朝第三十任帝王,是太丁之子,商朝末代帝王帝辛(也就是纣王)的父亲。
华夏古有帝甲、帝乙、帝辛(纣王),类似于甲乙丙丁这样的家族传承排序;
西方后来也有菲利普一世二世、路易十四十五十六、爱德华一世二世三世。你说巧不巧?
再说一个十分常见的英语单词“Logo”,大家都知道这是标识、标志、徽标的意思。可是,有没有人想过,这Logos原来是什么含义?
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60页,Logos原本被解释为中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道”。道始无名,皆存而不名,从老子开始,强名之道。
同时,TAOU这个英语单词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425页中用来表示“道教”、“老子”、“老君”。
在《牛津英语字典》中,该单词被继承、发展,并被解释为——“在道教中:宇宙的来源及其自然秩序的模式或原则;生命力的恒定流动……”
(In Taoism: the source of the universe and the pattern or principle of its natural order; the constant flow of the life force or qi [qi, n.]of the…)
然而,这样一个带着浓厚华夏色彩的单词,在现代英语中,却几乎被彻底弃用了。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在1822年的马礼逊《华英字典》之后,西人就进入了一种参照汉语狂热编撰“中英字典”的大潮中。
罗存德(Wilhelm Lobscheid,1822-1893)是19世纪来华传教史上一位重要的人物,其编纂的四卷本《英华字典》(1866-1869)堪称是19世纪综合性最强的“双语”辞典(拓展至五万余英语单词),被誉为“代表了19世纪西人汉外辞典编纂的最高成就。
1854年12月,罗存德作为汉语和德语的翻译,与卫三畏等一同搭乘阿达姆率领的第三次日本远征舰队前往日本,参与日美和约的换文签字活动。
在此期间,罗存德向日本负责翻译堀达之助特别赠送了英国伦敦会在华传教士、墨海书馆麦都思的两本字典:
- Chinese English Dictionary(1842~1843);
-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1847~1848)。
从这个历史细节可以看出,墨海书馆也在为“中英字典”努力。
1856年,罗存德成为英国伦敦会的会员,被派往中国香港传教。1857年,他被英国政府任命为香港政府的视学官(Government Inspector of School),与另一传教士理雅各(J. Legge)一起,参与香港的教育行政事务。
1864年,罗存德开始着手编撰《英华字典》。
由此,可作一番整理,在传教士马礼逊之后、在鸦片战争之后,大致有如下几种“中英字典”产生:
- 1842-1843年,麦都思《Chinese and English Dictionary》;
- 1844年,卫三畏《英华韵府历阶》
- 1847-1848年,麦都思《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 1866年-1869年,罗存德《英华字典》;
- 1868年,邝其照《字典集成》初版。1875年,第二版;1887年,第三版;
- 1871年,司登得《汉英合璧相连字典》;
- 1872年,卢公明《英华萃林韵府》;
- 1874年,司登得《英汉袖珍字典》;
- 1892年,翟理斯《A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初版;1912年,第二版成书。
- 1902年,谢洪赉《华英音韵字典集成》
- 1908年,颜惠庆《英华大辞典》;
- 1916年,赫美玲《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the Standard Chinese Spoken Language》(《官话》)……
实际上,上述字典仅仅只是粗略统计,并不完全。
1888年,加拿大长老会来华传教士唐纳德·麦吉利弗雷(Donald MacGillivray,1962-1931年)来华学习,并迅速成为中国语言方面的“权威”。
1905年,他主编并首次出版了一本《华英成语合璧字集》。这本字典此后多次刊印,1969年之前的版本,页码数与1905年版本完全相同。
当看到鸦片战争后,西方的英语字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时,不知你是否也有此疑问,——在短短几十年内,他们为什么要接二连三地编撰一本又一本中英字典?
编写英语字典,为什么还要研究华夏的“韵府”、研究汉语的发音规则?
例如,1819年马礼逊聘请众多秉笔华士一同编纂的《五车韵府》。
根据武汉大学文学院万献初《〈五车韵府〉文献源流与性质考论》(刊于《文献》2015年第3期,第166-176页)一文的分析考证,《五车韵府》实际是来源于明末浙江嘉兴人陈荩谟(字献可)《元音统韵》二十二卷“统韵”十卷。
又根据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王荣波《马礼逊〈五车韵府〉从成书过程考证》(刊于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4月,第4期,第16卷)一文,可以看出明末陈荩谟《元音统韵》如何被后人改名为《五车韵府》,并托名给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马礼逊的整个过程。
再综合武汉大学文学院王承瑾《〈华英字典·五车韵府〉与明清字韵书关系考述》(刊于《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20年03期,第14-19页)一文,认为《华英字典·五车韵府》(有增补)所参考的中文文献来源较广,与多部明清字韵书有关,其中包括《字汇》《正字通》《康熙字典》《同文千字文》《艺文备览》《分韵撮要》等等。
总体来看,马礼逊主持编纂的《五车韵府》参考了《康熙字典》释义、遵照陈总谟《五车韵府》所收字头,只是在选取例句时做了些改变,与陈荩谟不尽相同。
此后,卫三畏又于1844年出版了《英华韵府历阶》。1872年,卢公明出版了《英华萃林韵府》。1902年,谢洪赉出版了《华英音韵字典集成》,真可谓是前赴后继。类似于这种行为,在英语与其他语言之间从未发生,前所未见。
除了想发设法搞清楚汉语的“韵府”和发音规则外,传教士们还努力学习并陆续编撰出版了有关汉语连字、成语的字典,如1871年司登得的《汉英合璧相连字典》、1905年唐纳德的《华英成语合璧字集》。
根据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元青《晚清汉英、英汉双语词典编纂出版的兴起与发展》(刊于《近代史研究》(京)2013年1期,第94~106页)一文可知,由于泱泱华夏方言众多,来华传教士们又不得不按方言种类进行划分,开始编撰方言词典,并从粤方言、闽方言、吴方言、蜀方言中汲取经验和“灵感”。其中,粤方言、闽方言双语词典的编纂最为兴盛。
根据元青教授的粗略统计,从19世纪初叶到清末不到100年的时间里,以西洋传教士为主体,辅以少量世俗西方人及中国知识分子的词典编纂者,共编纂出版了近70部各种类别、规模的汉英、英汉双语词典。其数量之巨,内容之丰,影响之大,实在令人惊叹。
这在世界语言学的历史上绝无仅有。即使只就汉语和英语来说,此后也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
也许,用时人对罗存德《英华字典》的“美誉”可以管中窥豹:
“其中俚语文言无不悉载,前人所略者译之不厌其烦,所赘者删之不嫌其简。访咨至于迩言,搜罗不遗俗字,重抽旧绪,别出新诠,博采傍稽,合参互证。”
笔者认为,正是在这种“搜罗不遗俗字”,通过“补漏以及重新诠释”,同时集合各种英汉字典之力,“博采傍稽,合参互证”,终于汇聚成了英语庞大的书面语言体系。
初期的英语参照《康熙字典》,词汇量仅有4.5万字左右,在书面应用中远远不足,故此,只能不断地推陈出新,制造一本又一本的字典,创造一个又一个的新鲜单词,去逐步吸收、消化、阐释华夏的知识。
然而,光有这些英语单词还不够,如果只是将英语单词简单地组合在一起,寄回西方,西方那些人不知道“排列组合”的原理和依据,可能根本就看不懂。
举例来说,以“王二麻子”、“吃”、“老虎”造句。
如果没有主谓宾的区别,没有一定的逻辑关系,这三个词就可以分别组合成两个句子“王二麻子吃老虎”和“老虎吃王二麻子”。显然,二者的意思相去甚远,有着天壤之别。
所以,英语表达得有主谓宾之分,得有一定的逻辑关系,这个大致理解就是——语法。
我们来看看1863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A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Parts I and II,Grammar and Chrestomathy》序言中说了些什么。
从耶稣会士的作品中收集到的关于这个语法主题的表达很模糊,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需要耶稣会士来解释它们,并防止任性的幻想、产生错误的翻译和理解解。(原文:The vague expressions collected from the works of the Jesuits on the subject , though correct for the most part in themselves , needed a Jesuit to explain them and to guard the wayward fancy from misinterpret - ing them.)
马礼逊博士的《汉语语法》于第二年(即1815年)由塞兰坡的同一家出版社出版。这项工作包含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但是由于它似乎是在仓促准备的情况下出版的,而且在马礼逊发表后就急着出版了。如果没有马礼逊对这本书的入门学习的有关介绍,学生就不要期望从研读这本书中获得多少实际的好处。(原文如下:Dr . Morrison ' s Chinese Grammar issued the next year (1815) from the same press at Serampore . This work contains some valuable matter , but from the haste with which it appears to have been prepared for publication , and from the fact of ita having been published at so early a period after Dr . Morrison ' s entrance upon the study , the student must not expect to derive much positively practical advantage from its perusal .)
也就是说,马礼逊的《汉语语法》一书于1815年出版后,在西方几乎没有人能看懂。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即使传教士根据汉语创造了更多的英语单词,但若没有一定的语法规则来组合这些单词,用以表达相关含义,若没有传教士“面授机宜”,远在欧洲的英国人也是看不懂的。
就在马礼逊的语法书在塞兰坡出版的同一年,马礼逊词典的第一部分也在澳门出版,由东印度公司独家资助。
因为马礼逊身处中国,其创造的英语单词和英语语法“非常新鲜”,以致于本国的人都不清楚、也不知道,故此,根据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王荣波《马礼逊〈五车韵府〉从成书过程考证》,1824年,就在马礼逊《华英字典》六册出版后,他带着巨大的成就光环返回伦敦受到了英国国王的接见,还被选为英国皇家协会的会员。此后,他在呆了两年,推动设立了东方语文学校,教授中文。
所谓“教授中文”,实则是告诉英国学生,“我创造的这些英语单词应当如何解释”、“我根据汉语制定的语法规则”是什么样的,“你们应该如何举例造句”,“举一反三”,然后将这些内容在英国推而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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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蒙尘:鲜为人知的华夏科技与文化》作品简介:
中国不只有“四大发明”,“四大发明”只是一个“以偏概全”的误解。
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从古至今,中国人民用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创造了多不胜数的科技发明,涌现出了无数能工巧匠和勇于实践的科学家。
本书引经据典、以翔实论据重点介绍了源自中国的诸多发明创造,包括但不仅限于望远镜、照相机、显微镜、留声机、温度计、自行车、计算机、钢琴、全世界第一架具有现代意义的飞机等等。不仅如此,就连扑克牌、大富翁等游戏都是源自中国的发明。
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
此外,书中还详细介绍了一些长期被忽略的华夏先辈,如甘德、石申、唐顺之、朱载堉、黄裳、黄嘉略等等,详细介绍了他们对于天文历法、物理、音乐、语言等诸多方面的贡献以及世界历史的影响。
中国不仅是文明古国,更是自古以来就学以致用,一直走技术路线的“科技强国”。这可能与我们近代百年落后后形成的“闭关锁国”的落后形象是大相径庭的。
希望通过这样一本书的介绍,能让大家重新认识华夏文化与科技的伟大。
星火相继,敢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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