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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在朋友圈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根据《刑法》,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即使拥有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证,在朋友圈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也是不允许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并且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交易地点不是指定的销售地点,包括邮寄、送货上门等方式,则不论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同时,售卖烟花爆竹者及转发者都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拥有销售许可证并不能在朋友圈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进行非法活动。

法律条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