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81块钱买的奢侈品包包,怎么会是假货?浙江杭州,年轻小伙为庆祝妻子顺利产子,不惜花费81元的重金为妻子购买奢侈品包包当作礼物,在收到货后却认为是假货,向店家索赔三倍赔偿,这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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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先生与妻子婚后不久,妻子便为吕先生生了一个儿子,为了庆祝妻子顺利产子,也让妻子开心一下,吕先生便准备送一份神秘的礼物给妻子。

都说“包”治百病,大包治大病,何况自己家里有了这件喜事,想必给妻子买个包,妻子一定会很开心。

说干就干,吕先生便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卖包的商家,但都因价格而打起了退堂鼓。最终,吕先生决定在网上选一款包包送给妻子。

思来想去,吕先生确定了一家销量还不错的销售纪梵希包包的网店,无论从图片还是销量来看,这家店的销售数据都不错,更重要的是用过优惠卷吕先生相中的包包仅需81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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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吕先生简单和客服沟通后,便下了订单。想着以后妻子出门也能背着奢侈品逛街,而且孩子的尿不湿等东西也能放得下,吕先生觉得自己的这番心意妻子一定能够感受得到。

可等到收到货以后,吕先生满心欢喜打开包装才发现,作为奢侈品,这款包居然连个精美包装和发票都没有。这要是拿给妻子,怎么能证明自己的一番心意?要是让他以为送的是假货的话,那自己的脸面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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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吕先生立马联系买家,要求商家把包装发过来,没想到客服的态度非常差。这让男子怀疑这款包的真假,于是立将包包送到专柜检验,而专柜的工作人员称店里没有检验服务,但可以确定的是,吕先生的这款包自己从没见过,专柜也从来都没有售卖过。

这让吕先生气愤不已,自己好不容易花钱买的奢侈品怎么会是假货?要是让妻子知道这么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自己送假货,那以后怎么在家里抬的起头?于是吕先生立刻联系平台,要求对这件事情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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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买家却表示自己在售卖这款包时并没有标注是正品,在售卖页面也没有写,而且正常人都知道,80块钱怎么可能买得了奢侈品?

但是吕先生却不这么认为,于是他联系到了平台的小二,平台小二在了解事情的始末后,告诉吕先生,商家表示这个包包其实是一个赠品。这就更让吕先生纠结了,为什么他买到的是别人的一个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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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先生认为既然是在专卖店销售,就应该保证产品的品质。而且接近100块的价格也不少了,自己也是深思熟虑之后才买的,原本打算送给妻子作为礼物,没想到是个假货,这让自己怎么受得了?

一怒之下,吕先生要求网店按照《消法》规定退一赔三的规定,给与自己赔偿,否则此事他决不罢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然,如果商家这种侵犯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投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情节严重的构成违法犯罪时,应承担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日三餐、线上线下,我们都是消费者。现今,网络购物已然成为大家消费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络购物虽然方便,一些不良商家为了销量,将杠杆效应一再扩大,夸大产品性能,故意掩盖产品瑕疵,导致销售者产生曲解。

对于吕先生索赔的行为,网友们也持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商家只要是卖了假货,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也有人认为消费者在此事中吕先生作为一名正常的成年人都知道奢侈品包包不可能百十块钱就的买得到,因为价格过低本身就应引起警觉,他本人并未对此进行充分考虑。

笔者认为:在网络购物时,假货问题久见不鲜。许多“馅饼”却是“陷阱”,不要以“雾里看花”之势辨别真伪。总的来说,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购物中假货问题和消费者权益的关注。尽管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知识储备同样重要,只有互相配合,才能有效预防和解决类似问题。

最终,在平台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商家对吕先生赔付了包包的三倍价款。亲爱的读者,您怎么看待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