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2022—2023年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面均价2倍标准为29616元/平方米。
这意味着,从2024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23年的28566元/平方米调整为29616元/平方米。
重庆自2011年1月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成为全国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
根据重庆版的房产税政策,重庆市的主城九区都属于试点的范围,征收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2023年9月20日,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其中,将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