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不是我的问题,她倒好,不分青红皂白堵在我家找我要钱!”某小区物业办公室内,小赵又委屈又生气的对胶东法庭的法官说道。

小赵口中的“她”正是居住在自己楼下的邻居孙女士。2023年5月,正在上班的小赵接到物业电话称其家中跑水漏到了楼下,要他赶紧回家处理。小赵立即赶回家检查,却并未发现家中跑水,但楼下的孙女士家一直在漏水,接下来的几天,怒气冲冲的孙女士多次堵在小赵家门口,要求解决漏水问题并赔偿损失。无奈之下小赵自掏腰包请来了检测人员,经检测,孙女士家漏水是小赵的对门住户造成的。对门一番维修后孙女士家终于不漏水了,但是小赵越想越生气,凭什么我挨骂又掏钱,于是一纸诉状将孙女士和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检测费、误工费等,并表示要继续起诉孙女士对侵犯其名誉权进行赔偿,同时向物业表示拒交物业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考虑到案件虽不复杂,但双方当事人是多年邻居,以后还要长期相处,直接判决不是“最优解”,最终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处理案件。法官先与物业公司沟通,强调物业公司在协调处理邻里矛盾中应发挥的主导作用,又通过物业公司联系到对门的业主,从事情起因、受益、风险分担等角度分析,得到了该户业主的理解。最后,法官利用午休时间将原被告、对门住户共同约到了物业公司,现场进行了调解。经过耐心沟通,孙女士承认自己错怪了小赵,不应该没弄清楚事实就责怪小赵,物业公司表示自身工作存在不足。经过近2个小时的沟通,四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均表示远亲不如近邻,同意平均分摊检测费用并当场支付给小赵。小赵也主动撤回起诉并立即补交了物业费,各方握手言和。

每一起案件都事关民生福祉。实质解决问题才能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的担当举措。胶州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人民法庭前端治理作用,运用好“马锡五”审判方式,田间地头皆法庭,坚持能动司法,杜绝机械办案,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件“小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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