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愿意按照朱元璋定下的教条,毫无自由地过完一生。
自洪武十八年(1385)年底起,至洪武二十年年底止,短短两年时间里,明太祖朱元璋先后亲自写定、颁布了四部以被诛杀者事迹为主要内容、“充满血腥气味”的刑典,分别是:《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大诰武臣》。
国家自有典章制度,朱元璋为什么还要在典章制度之外颁布《大诰》,实施“以诰治国”?
朱元璋的统治策略极具争议性。他颁布的《大诰》系列不仅充满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刑法案例,还用来实行一种笼罩着恐惧氛围的思想控制。这本身便是一个明显的矛盾:一方面他希望建立一个以仁德和爱民为标榜的形象,另一方面,他却依靠制造恐慌和严密监控以维持自己的统治。
明帝国的百姓被勒令户户皆有、人人诵读的《大诰》
天下臣民必须户户皆有两部《大诰》。若有人胆敢不敬《大诰》、不收《大诰》,将被流放到一种叫“不毛之地”的地方,回不来的那种。
为了推广《大诰》,朱元璋在《御制大诰》里,威逼与利诱齐出,明帝国的臣民,必须做到家家户户有一本《大诰》。犯法者家里若有《大诰》,便可减罪一等;若没有,便要加罪一等。
这些威胁只能迫使民众将《大诰》带回家。朱元璋真正希望的,是民众将《大诰》翻开认真阅读,使《大诰》真正成为“家传人诵”的宝典,于是,威逼之外又有了利诱
十九年(1386)正月,朱元璋下令将刚刚出炉的《御制大诰》“颁赐国子监生及天下府州县学生”,使之成为全国各级学校的必修课程。
第二年,朱元璋又下诏,命令“今后科举、岁贡于《大诰》内出题,将《大诰》变成了科举的重点考试内容。同年他还下令,让塾师带着底层农家子弟进京参加诵读《大诰》的比赛,由礼部负责举办,按诵读量的多少进行赏赐。据说,在这场“全民读《大诰》竞赛”中,有多达十九万余人涌入南京城参加诵读大赛,所有人都拿到了朱元璋的赏钱。秀才带着自家孩子进京考试,能背诵一部两部或三部《大诰》者,都将得到皇帝的赏赐。
如此这般,一面严刑相迫,一面重赏相诱,洪武时代的最后十余年里,《大诰》终于与明帝国百姓的日常生活牢牢捆绑在了一起。有人因为家中没有《大诰》遭到告发而家破人亡;有人因为能将《大诰》背诵得滚瓜烂熟而飞黄腾达;死刑犯可以因为持有《大诰》而免上断头台;普通人也会因为出门没带《大诰》而遭受牢狱之灾。更无人胆敢对《大诰》心存不敬妄生异议。
从这一系列的举措中,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位智慧的君主,而是一个极端焦虑的、对权力失控有莫名恐惧的统治者。朱元璋似乎深知他所建立的社会在不间断地暴露出无法自我维持的弱点,因而他想以《大诰》为工具,来填补权力的空缺。
没有人真正喜欢《大诰》。因为人的天性是向往自由,没有人会喜欢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极其缺乏活力的死气沉沉的社会。只有身为统治者的朱元璋喜欢这种死气沉沉——秦制“外儒内法”,本就一贯崇奉以损害社会活力为代价来维护社会的稳定。
朱元璋以为,这样可以将自己的权威和教条深植人心,从而镌刻在明帝国的基因中。
但历史已经证明,强迫灌输只会引发反感,而不会培养忠诚。
概括起来,四部《大诰》的核心内容,无非四点:一,大明朝的官吏不行;二,大明朝的百姓不行;三,大明朝的军队将领不行;四,大明朝最行的是朱元璋,只有完全遵从朱元璋的教导,明帝国才能重现伟大的“三代之治”。
这显然是一个以强力维系现状、抑制社会活力与个体自由为代价的短视之举。《大诰》最终未能成为维护大明朝长久治理的法宝,反而成为了历史的一个警示——统治者的权威可以建立在威慑之上,但民心的真诚归属却不是靠刑典和恐惧来获得的。
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去世。《大诰》的命运急转直下,很快便成了过眼烟云。
这位自命雄才的皇帝,故意忽略了重要的自省:为什么在他创建的大明朝里,人人都不行,只有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