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酒醉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岁末年初期间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近日,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交通违法整治力度。

12月24日10时06分,要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A2***5小型轿车行驶至黄山线610公里处因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百分之二十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是5人,实际载客人数为6人,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要某某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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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10时29分,李某某驾驶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拉载1人,行驶至交城县交东线2公里处,被交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李某某违法载人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其进行了相关安全知识教育。

12月25日16时14分,周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JA***2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交城县田家山路时因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百分之二十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是5人,实际载客人数为6人,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要某某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来源: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