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一位55岁的女性被老公家暴导致腰椎骨折,只能住院接受治疗。
让人想不到的是,在住院期间,这位女性竟然在病房里又被老公用菜刀砍伤,所幸事件发生在医院,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抢救,她终于被救了回来。
这不是虚构的故事,而是发生在12月16日的真实事件。
而这远不是她首次受到家庭暴力。事实上,该女性已经忍受了长达三十年的家暴。
仅是在最近七八年里,她就报警超过十次,但暴力并未真正停止。
出警只能暂时阻止家暴,却无法防范下一次家暴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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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家暴的起因大多是一些家庭琐事。在面对这些家里的纠纷时,执法部门往往采取“枪口抬高一寸”的处理态度,这种处理方式的出发点是不想因为家庭纠纷而导致家庭破裂,但这种处理方式无疑让施暴者更肆无忌惮。
比如,在这次事件中,施暴者(老公)就曾因发生在7月份的家暴而被刑事拘留。
可是拘留并未让他接受到教训,被释放后反而变本加厉,直接导致了这一起医院故意杀人案!
相信这一次,不会那么容易出来了。
2
家暴这个词最早出现于1973年,但在国内出现的时间却并不长。
2016年,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才生效。法律的生效并不意味着法律的普及,直到今天家暴仍发生在我们的周围。
有一句歇后语:“关门打老婆——家丑不可外扬”,可见家暴的历史之悠久。
如今有很多地方,因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认为打老婆是家事,而家事就不可以对簿公堂。
所以很多受害者在遭受了家庭暴力时,往往选择沉默和忍受。因为她们内心深处已经认同被家暴是“家丑”,所以她们不愿向外界寻求帮助,甚至外界给予她们帮助时,她们还会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
这是一种普遍现象,用一句话总结:“死要面子活受罪”。
也有例外情况,在一些观念落后的地方,通常以农村为主。村里之间的小道消息流通速度非常快,再加上邻里间的隔音又差。若某一家的男人因为某些琐事把老婆打了一顿,不出一天就会成为全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当然了,他们嘴里肯定是用不到“家暴”这种专业词汇,更不会涉及到人格、个体这个层面。
当异常成为常态,异常也就变得平常无奇。
这种事情对于他们而言太过于正常,正常的近乎于冷漠。
需要强调的是,谈资是谈资,嘲笑是嘲笑,这种事对于他们而言不存在谁嘲笑谁。
因为当所有人都是施暴者或被施暴者时,面子早已被踩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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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施暴者是家庭地位最高的。比如:男性对女性、成年对老年、成年对未成年等。
上层建筑通常由下层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家庭地位也是如此。收入高,相应的家庭地位就会高。
为什么越是落后贫穷的地方,被家暴的女人越是不反抗呢?
主要原因就是当地女性收入单一,甚至没有收入,她们只能依附于男人。
如果因为反抗报警而把自家男人送进了监狱,往后的日子活下去?
这个问题对于新时代女性而言并不算什么问题,因为新时代女性大多经济独立,有工作养活自己。无欲则刚。
但对于那些一辈子连市级行政区都没有走出过的女人来讲。
家,就是她们一辈子;男人,就是她们的天。
很显然,她们知道这一点,她们的男人也知道这一点,当地的执法部门同样也很清楚这一点。
在赤裸裸的现实面前,什么尊严、自尊、面子的,统统靠边站。
只要活下去,怎样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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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被家暴三十年这件事上,不难看出不报警不张扬的哪些年里,被施暴者的观念和心态跟那些落后地区女人是一样的,所以她不会求助于外人或执法部门,只能选择忍让。
而最近几年敢于报警,除了因为观念的转变以外,我认为更多的是因为子女们已长大成人,这时候即便将其老公送进了监狱,也不会面临没有活路的情况。
虽然家暴已有法可依,但在量刑上依照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也就是说必须等到家暴结束后,根据受到的伤害程度进行量刑。而通常家暴的程度会随着时间、次数的增加而越来越严重。
所以,若想一下子就给施暴者定罪,会比较困难。
怎么办?
躲!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如果遭受到了家暴,除了寻求援助以外,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离施暴者这个人远远地。
千万不要因为施暴者事后的忏悔、发誓等行为而心软。
一次次的忍让换来的终将是悲剧,尤其是在忍让中失去了青春、又怀了孩子,再想要远离付出的成本就会变的很高。
所以,当发生第一次家暴时,趁着年轻没孩子,赶紧离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