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一位孤独老人,在失去亲人之后,竟然选择将价值300万元的房产及晚年生活全部托付给小区水果摊主刘某,此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位老人,生活中颇受刘某一家的照料,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为了感谢这份深情厚意,老人决定与刘某签订扶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然而,在老人离世后,其妹妹等家属却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质疑老人在签订协议时的精神状态。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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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华的上海市中心,晨曦透过云层,洒在了一位孤独而坚强的老人身上。

他是马大爷(化名),年过八旬,独自居住在这个喧嚣城市的角落。

早些年,马大爷的妻子离世,留下他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相依为命。

然而,命运再次捉弄了他,2017年,他的儿子也突然离开了人世。

面对接连的打击,马大爷感到无所适从。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他似乎只剩下一个人可以依靠——小区里的水果摊主刘某。

刘某是一位热心肠的年轻人,经常帮助马大爷处理生活中的琐事。当马大爷的儿子离世时,小游第一时间赶到马大爷的身边,安抚他悲痛的心灵,并帮助他处理了儿子的后事。

令人惊讶的是,尽管马大爷有着众多的姐妹和侄子侄女,但在他遭遇困境时,却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相反,是刘某这个外人,用实际行动温暖了马大爷的心。

从此以后,马大爷和刘某一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相互关心、相互照顾,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不久后,马大爷因病住院。在病床上,他看着刘某忙碌的背影,心中涌起了感激之情。

他决定将自己的晚年和遗产托付给小游,其中包括价值300万元的房产。

对于马大爷来说,刘某不仅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当刘某得知马大爷的决定时,他感到十分震惊。他坚决地表示,自己照顾马大爷并不是为了钱财,而是出于真心和善良。

然而,在马大爷的坚持下,他们最终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这份协议不仅是对刘某无私付出的认可,也是马大爷对未来生活的期许。

签订协议后,刘某和家人搬到了马大爷的家中居住。

他们悉心照料着马大爷的生活起居,陪伴他度过了许多欢乐的时光。

2019年3月,身体每况愈下的马大爷对遗赠扶养协议进行了公证。

这一举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无数人为刘某的善举点赞的同时,也引发了马大爷亲友们的质疑和不满。

面对质疑和指责,刘某没有退缩。他坚定地表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真心和善良,而不是为了谋取私利。

最终,在法庭上,经过公正的审判和调查,遗赠扶养协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马大爷的意愿和权益,也彰显了社会正义和人间真情。

对此,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

1.马大爷与刘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民法典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刘某作为非继承人,与马大爷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承担了马大爷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他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关于该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这个案例中,马大爷与刘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因此该协议是有效的。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马大爷的遗产应按照他与刘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分配。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协议合法有效,这套300万的房子以及马大爷名下的存款归刘某所有。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