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大妈退休14年后突然被人社局告知,当年的社保还没交齐,要她把领了14年的退休金全部还回去。可大妈却称,当年已经补交过了,而且如果没有补齐,那为什么工作人员没有说?
(来源:小莉帮忙)
胡大妈拿着手机呆呆的坐在床上,心里是止不住的烦躁颓丧。
这一个多月来,她不知道打了多少次社保局的电话,可是结果从来也没有改变过,电话那头总是告知:“您的社保缴费年数不够,不能享受退休待遇,所以才会要求您退还此前所发的全部退休金。”
胡大妈已经退休14年了,但过得并不算好,每个月就靠一千多元的退休金过活。可是这个月,胡大妈的退休工资迟迟未能发放。
胡大妈以为是社保系统升级导致了延迟发放,所以就没太在意,想着过两天再来看看,结果过了两天,退休工资依旧没有到账。
胡大妈把情况向银行工作人员反馈,询问是不是银行入账系统有问题,但银行却说系统运行正常,应该是人社局那边的问题。
于是胡大妈又打电话到人社局咨询,结果却被告知她的退休金被暂停发放了。
胡大妈对此不明所以,她询问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为何要暂停发放。该工作人员帮忙调查后,发现胡大妈的账户被标注为异常,退休金无法发放。
胡大妈继续询问有什么异常,该工作人员回复称:是因为胡大妈在退休时,社保缴费年限还未满,所以不算成功退休,这么多年发放的退休金都是错发的,还要求胡大妈退钱。
胡大妈的退休金每月就1000多元,这14年的加起来也要十几万,这让胡大妈到哪里去筹钱?
胡大妈回想了一下,发现当初办理退休时,的确被告知缴费年限不够,所以当时已经补齐了,单位还帮着一起办的,缴费单子自己都还保留着,怎么现在又说没交齐?
胡大妈百思不得其解,她多次询问人社局,但得到的答复都是统一的,这可把胡大妈急得嘴角都起泡了。实在走投无路后,胡大妈向记者进行了求助。
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如果胡大妈把少交的社保补上,那退休金就能正常发放?该工作人员很肯定的回答:“可以。”而胡大妈也表示,自己没钱退,但愿意补交齐所缺的社保。
对于胡大妈的遭遇,很多网友表示,人家手里拿着国家机关发的退休证,都领了14年的退休金了,现在让人家退钱,作为办事的公职人员工作是不是有问题?既然当初能发证,可能是发证当年的政策允许的,现在要推翻要按程序走,你该先去国家劳动人事部证明发那退休证是假的再说。
还有网友表示,从胡大妈的态度来看,应该是没有交齐社保,但托人办了退休证,那停发退休金,补缴是应该的。
那从法律上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社保必须缴满15年才能领取退休金,这是法律规定,也是常识。
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既然胡大妈已经办下了退休证,而且在相关证件上加盖了人社局的公章,并领取了14年的退休金,这说明胡大妈已经符合了领取退休金的条件。
现在人社局又来说胡大妈未缴纳满15年,不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故停掉了她的退休金,那人社局必须得举证证明胡大妈确实未缴清。否则,不能无故暂停胡大妈的退休金。
2、人社局给胡大妈停退休金一事,可能双方都有责任。
按照网友们所说,如果胡大妈当初是找人办的退休证,确实未交满15年社保,那这个退休金是必须退还的,而且还得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
按照胡大妈一个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14年也要有10几万元,这对于她来说是一笔巨款。但骗保是违法行为,该罚的照样要罚。
如果人社局在胡大妈未交满15年社保的情况下,发放了退休证和退休金,那人社局也有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不过,人社局工作人员也明确给出了答复,一旦发现没有缴齐社保,只要补齐了,退休金还是能正常发放。
至于是否有补偿一说,这应该是没有的,毕竟只要查清就能继续发放,并不是少发,胡大妈没有任何损失。
最后,人社局的工作与老百姓很多事息息相关,所以相关人员还是得用心仔细,该严格的地方要严格,该方便老百姓的地方要提供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