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樊女士向媒体求助,说她的父亲十年前去世后,把骨灰寄存在了河南省新密市殡仪馆,今年11月19日,她的爷爷去世后,为了将父亲和爷爷葬在一起,她去取父亲的骨灰,却意外发现父亲的骨灰不见了,“现在他们找了一个新的骨灰,说是父亲的,母亲听说后心脏病已经发作”。12月7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联系了新密市殡仪馆,工作人员称,“新密市殡仪馆属于新密市民政局下面的二级机构,现在民政局里的领导都在一起开会,有一二十个人,殡仪馆馆长也在,研究解决这个事。当事人已经报警了,公安也介入了。”

针对此事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进行了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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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都市接到办”报道,樊女士的父亲十年前去世,之后骨灰寄存在了新密市殡仪馆。如今她的爷爷去世,家人想要将父亲和爷爷安葬在一起。

樊女士前往殡仪馆取父亲的骨灰,却意外发现父亲的骨灰不见了,“存放骨灰的柜子已经空了,找不到了”。据樊女士介绍,殡仪馆给她的解释是,2020年左右更换了存放骨灰的房间,在搬运的过程中,可能弄丢或者是搞错了。“现在他们找了一个新的骨灰,说是父亲的,母亲听说后已经心脏病发作。”樊女士说,她亦十分痛苦,整夜睡不着觉。

新密市殡仪馆殡仪服务科科长赵洋回应:“可能是搬那个柜子的时候,把那个745(柜子)给看成了754,然后放到754那个盒子里了。”对此,樊女士不认同,她称,745和754两个柜子根本就不在一起,而且她写的字和照片都没有了。科长赵洋表示,肯定不会推脱责任,可以通过指纹或者其他方式,再做个鉴定。对这种态度和处理方式,樊女士表示认同。

12月7日16时许,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新密市殡仪馆,工作人员称,“新密市殡仪馆属于新密市民政局下面的二级机构,现在民政局里的领导都在一起开会,殡仪馆馆长也在,有一二十个人,研究解决这个事。当事人已经报警了,公安也介入了。”

新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正在介入处理,事情处理了之后会向社会公布。殡仪馆的人也一直在处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殡仪馆在处理骨灰时,如果因为保管不妥导致骨灰丢失,需要赔偿原告骨灰盒的损失,并且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此外,骨灰的遗失使得家属失去了祭拜的特定物,这给家属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精神痛苦,已经构成对家属人格利益的损害,家属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如骨灰的价值、家属的精神损失等。同时,若因此对家属造成身心伤害,家属可以要求殡仪馆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等。

付建指出,若殡仪馆把逝者的骨灰互相搞错,则会侵犯逝者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家属有权知道亲人的骨灰去向,有权选择如何处理骨灰,也有权保护亲人的隐私。如果殡仪馆弄错了骨灰,就侵犯了逝者家属的这些权利。该案件中,亲人骨灰的丢失,无疑给家属带来了极大的心理痛苦和压力。殡仪馆作为特定场所,未尽到合理保管义务,给逝者家属带来了心理创伤和损失,新密市殡仪馆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一定的过错,作为殡仪服务行业,应当对逝者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寻求最佳解决办法,降低此事件给逝者及家属带来的损失。殡仪馆也应该对此次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找出骨灰丢失的具体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