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上流传的说法,在全球,中国提供的中药古方超过1万个,但其中只有0.3%在国际上申请了专利,而日本的汉方药则垄断了70%以上的中药专利。不仅如此,汉方药还占据全球90%的市场份额,中国仅占2%市场市场,按照这个说法,中医似乎到了生死存亡之秋。
那么到底真相如何呢?
然而真相其实很打脸,三生将罗列事实给大家还原真相。
第一个问题汉方药占据70%以上中药专利吗?
中药其实是个古老的概念,它诞生于2000多年前的中国,而专利则是个现代的概念。
专利,简而言之就是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独占权利证书。
1970年,“专利合作条约”(PCT),在美国华盛顿签订,日本是当时的缔约国之一,中国在1994年也加入了该条约,按照“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如果你申请一项“国际专利”,可以同时在指定的PCT签约国内进行同步申请,在获得指定PCT签约国的审批后才能成为一项“国际专利”,这项专利仅仅在这些指定国家内受保护。
从专利定义来看,是无法将广泛应用的成果申请专利,如果日本能将《伤寒杂病论》《千金方》的药方申请专利,是否也意味着中国可以将古代四大发明全部注册专利?
因为专利申请若要成为国际专利是需要缔约国同意通过的,也就是说若日本要申请汉方药国际专利,是需要通过中国的。
而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专利审查会对“现有技术“进行调查,以确认专利申请是否满足新颖性和非显著性等专利保护要求。
然而,我国中药经典方均出自中医典籍,后又被当代中医药著作反复沿用并广泛使用,其公开状态已然无疑,并不具备充分的新颖性。因此,在正常审查情况下,依据专利法律制度,中药经典方很难获得专利保护,也就是说其所谓的汉方药专利实际上很难申请专利,更何况药方还直接来自中国医药典籍里。
当然这个谣言其实来自日本厚劳省1975年颁布的《一般用汉方制剂承认基准》。
这个《基准》从最初收录了210个汉方到2012年扩增到了298个,来源主要是《伤寒论》《金匮要略》《和剂局方》《万病回春》《外台秘要方》《千金方》等中医经典名著,但这并不属于“专利保护”,《一般用汉方制剂承认基准》里说的清楚:
“企业均可在《基准》中规定的处方组成、用法用量及功能主治范围内,自主确定成品剂型、制定制备工艺及质量标准”
说白了这就是药品生产标准,只要你按照标准生产,任何企业都可以生产这298个汉方药,根本不是药方专利。
最后不妨以日本最大的汉方药企业为例,看看日本中药到底申请了啥专利?
以日本最大的汉方药业生产企业“津村(Tsumura)”为例,该公司官网的公开信息显示其在日本国内汉方制剂市场占比份额常年超过80%,
根据索日本专利信息平台J-PlatPat显示,日本津村药业过去10年里申请的中药专利里,其中有关生药栽培的专利占 16.3%,质量控制专利占83.7%。其中质量控制相关专利包含生药鉴别、微生物限度和农药残留检查、成分分析技术和生物测定,占比分别为 14.0%、19.4%、44.4% 和 22.2%,也就是说日本最大的汉方药企业,近十年申请的专利都是在质量控制方面,根本没有一个汉方药方的专利。
当然更打脸的是,在中药专利申请数量上,无论是是企业、个人,还是高校,中国专利数量完全吊打日本,并非大家想象的日本处垄断地位。
至于日本汉方药占据90%以上销售额更是无稽之谈。
拿中医来说,欧美实际上是不承认中医的,欧盟直接下禁令,禁止进口中药,美国其实也一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同样禁止中药,中药在美国是无法按药品进行销售的,而实际上中国是中药最大的生产国也是最大的消费国,海外市场非常小。
同样以日本津村药业为例,这家日本最大的汉方药企业,津村占据日本汉方药市场80%以上,而该企业2020年汉方药销售额约96亿元,也就是日本汉方药市场也仅有100多亿元,实际上汉方药占日本药品总额的比例常年只有2-3%,甚至不如保健品。
而以中国云南白药为例,云南白药2020营业收入327亿元,净利润55亿。一家云南白药卖的比日本全国汉方药还多三倍!净利润比日本最大汉方药企业高9倍,完全就不在一个量级上,而比日本津村药业的大的企业还不止一家。
更不用说,2021年我国中药市场整体规模达到8864亿元,这远不是日本市场体量可比,所以日本汉方药占据90%以上市场份额根本上天方夜谭。
即使如此,中医也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衰落,当然打败中医的从来不是汉方药,而是中医本身。
一是中医正在快速西化,中医正在快速再向西医靠拢,没有望闻问切,取而代之的西医检测仪器,药品也是中西医结合,去掉西医的滤镜,中医还有多少成色?
二是中医行医队伍鱼龙混杂,中医大师不少,但坑蒙拐骗的也多,最终害死中医可能就是这些挂羊头卖狗肉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