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看这段对话!

“你不给我转(钱)过来,那我这手机拿走,直接邮走了!邮到华强北去了!卖配件去了!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现在**转不转?你别怪我狠心!”

“我说了快递发货就转。”

“滚犊子!你别给我打电话了,任何人都别给我打电话,你的手机从此没有了!”

“我说到现在我都没说不给你转钱,我是不是已经给你转了500了?”

“对啊,但你钱没转够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段对话,发生在一名丢失手机的女大学生,和一名捡到手机的男子之间。

捡到手机的男子非常强硬和嚣张的威胁女大学生,给他2000元酬劳才肯归还手机,不然就刷机把手机拿去卖配件!

合肥大学生小张上个月和同学去一家自助餐厅聚餐,在取餐的时候,不小心将手机忘在了取餐处。后来调取餐厅监控,发觉被一位戴眼镜的男子拿走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男子表示,归还手机可以,但是需要2000元酬劳!

这让小张感到非常为难,她既想拿回自己的手机,又觉得2000元酬劳对她来说太多了,自己作为一个学生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男子可以少要一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可是,男子非常强硬!2000元少一分都不行!最后捡到手机的这名男子给小张两种挑选:要么你给我2000块钱,把手机还给你,要么我给你2000块钱,你把手机卖给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小张的手机原价是6000元买的,现在用了一年不到,2000块钱,她肯定不想卖。为了稳住男子,不让他刷机,小张先给这名男子转了500元定金,承诺剩下的1500元,等男子把手机通过快递寄给派出所时,再转给他。

男子不肯!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段对话!

在手机丢失后,大学生小张也报了警,可是,面对男子的威胁索要酬劳,本想依靠警察叔叔帮忙解决的小张,有些失望了,合肥警方告诉小张:他们没有权利强制男子归还手机,如果男子拒不归还手机,而小张又想要回手机的,只能去法院起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帽子叔叔的这个表态给了小张当头一棒!作为一名在校学生,恐怕她也没有那个精力和能力去和男子打官司!这手机是不是真的要不回来了?

这件事情发生在11月19日,12月2日通过极目新闻才爆出来。我们不难推断,小张可能还没有拿回手机,也许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才通过媒体报道出来,希望舆论之下,男子能把手机归还给她。

对于合肥警方的说法,很多网友有不同意见!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而且根据民法典317条规定:

拾得人并没有酬劳请求权!

意思是说,捡到东西的人,如果向失主要酬劳,失主自愿给就不违法,失主不愿给,你还拒不归还,可能会涉嫌侵占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当然,捡到的人可以合理的要求失主支付一定的保管费,交通费等。但,这不意味着漫天要价!

虽然这是一个自诉案件,主张当事人向法院诉讼。但男子的态度相当嚣张跋扈!合肥的警察叔叔,如果以这个理由一推了事,势必助长这种歪风邪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报警人既然打电话报警了,先不管是不是能够立案,至少要先受理吧。

受理之后,可以给男子打电话,要求男子配合调查一下。我想,一般接到警方电话要求配合,都会心虚,赶快把手机归还了吧。

手机作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样东西,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通讯工具,还是一种储备工具和一种支付工具,丢失手机,仅仅丢失的是手机本身的价值,还有里面的重要东西,给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

拾金不昧,自古就是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别人手机于情于理都应该归还,而不是抱着非要给一定的酬劳才还给对方,毕竟靠这点酬劳也发不了财。当然,如果产生交通费等是可以要求失主补偿的。相信大多数失主也会非常感激,主动给予一定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