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这个词不能适用于每个人身上。

近日,一起关于拾金而昧的事件在安徽合肥发生,并冲上来新闻头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情的经过是,一名女大学生在餐馆用餐时,不慎将手机落在取餐处,后被一名男子拿走。当女大学生试图找回手机时,这名男子竟以2000元为条件威胁她。

丢失手机的女大学生表示:手机里不但有一些重要资料,还有过世家人的照片,对她来说并不是一部手机的问题。

而这,也成了捡到手机男子威胁女大学生的理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该学生非常担心自己的手机会受到损害,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然而,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她,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建议她到法院起诉。

在此事件中,律师表示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4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6条还规定,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具体到该案中,如果该男子仍旧不归还手机,却如果真的存在刷机的行为,不仅涉嫌破坏他人财物,同时也可能涉嫌侵犯他人个人隐私权和信息权,如果该学生起诉对方的话,男子很大程度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呼吁这名男子尽快归还女大学生的手机,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而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