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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高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浓厚守法规知礼让、文明安全出行的交通宣传氛围,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联合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涿州市委宣传部、涿州市交通运输局、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会长单位涿州明城恒盛集团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哪吒汽车等多部门、单位走进涿州市技师学院开展122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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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讲,通过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讲解、充分的互动,帮助学生们筑牢文明驾驶理念,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参会领导、嘉宾共同参观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专题展览,并与学生代表一起开展了“共植交通安全树、共走文明安全路”活动,大家挖坑铲土、扶苗培土,种下寓意平安的苹果树,种下道路交通安全的种子,让“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理念在社会各界根植于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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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解决大学生在驾考中遇到的“择校难”“约考难”问题,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会长单位涿州明城恒盛集团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把优质优惠贴心驾考服务送到校园,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师生心中,并现场为3名贫困学生提供免费学车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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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在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

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提醒所有驾驶员朋友

安全带=生命带!请您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生命带!系与不系差别很大!

数据显示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发生事故时,若正面相撞,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相撞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实验结果显示:如果不系安全带,即使是以大家普遍认为“很慢”的20km/h的时速行驶,发生意外也会带来致命后果。

安全带=生命带!正确佩戴安全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记1分,罚款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罚款20元。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发车前进行旅客系固安全带等安全事项告知。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配合行李物品安全检查,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貌;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车,不得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