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又称为担保人,是指不债务提供担保的人,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如期偿还债务的时候,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所以做债务保证人是有一定风险的,那么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吗?

网友咨询:

担保人是否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

律师解答: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

一、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二、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补充:

担保人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梁丹律师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重庆医科大学医学学士,曾就职于重庆某三甲医院5年余,长期为多家保险公司和企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在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经济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经验,已成功代理上百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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