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米热班·阿布力米提)今年以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坚持把“一次性解决纠纷”作为重要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快、送达快、结案快、生效快、执行快”优势,不断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纵深推进,促进审判工作提速增效。今年以来,塔县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07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0天。

  完善以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制定《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塔县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工作,优化现有审判资源配置,建立速裁快审团队,实现简案快办,加强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培训,提高对小额诉讼案件识别,确保干警统一正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以优化流程为推手着力提高办案效率

塔县法院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繁简分流、速裁速决”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繁简分流制度,做到当场立案,快速排期,及时分案,且尽量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集约送达平台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材料,真正做到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快、文书简、时限短,流程短。

塔县法院坚持以实现快速解决纠纷为司法目标,有效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一次性终结解纷的制度优势,坚持程序更简化但权力不减损,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升审判质效,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