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觉得苦!”吉林,一班主任和几个家长、学生,到一贫困学生家里做家访,并带了一些米面油。学生看到,没穿外套就跑出来迎接,进到学生家里后,老师愣住了,她没有想到,孩子过得这么苦,还考上了当地重点高中,眼泪瞬间流下。

(来源:速看视讯)

吉林的冬天格外寒冷,雪下得又厚又密,大地被一层厚厚的雪覆盖,但如此漂亮的雪景,看久之后也不免感到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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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化名)是当地某重点中学高一年级的班主任,小杨(化名)是李老师班级里的一名学生,家里条件很困难。

事发这天,在大雪停了之后,李老师毅然决然地带着几名家长和学生到小杨家里做家访。

考虑到小杨家里的实际情况,李老师提前准备了一些米和油,小杨看到,外套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到雪地里迎接李老师和其他家长、同学。

李老师之前虽然得知小杨家庭条件不好,但她没有想到,竟然差到这种地步。

小杨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奶奶身体不好,一直在吃药,爷爷也七十多。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一张破旧的桌子、几个凳子和一个炉子,以及一些桶和罐子,墙壁也裂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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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看到桌子上摆放了一大堆药品,又看到小杨学习的课本,眼泪直流,她没想到,小杨在这种条件下,依旧考上了当地重点高中。

之后,李老师面带关切地问小杨,是否觉得生活有时会很苦?小杨听到这个问题,先是一愣,然后嘴角慢慢浮现出淡淡的笑意,“这些苦倒不苦,习惯了就好了。”

在李老师和其他家长离开的时候,小杨低头一拜,表示感谢。李老师看到,眼泪再次流出,她从小杨的身上,看到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和从容。

那么,法律怎么看这事?有相应的帮扶措施吗?

首先,《教育法》第38条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我国是不允许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贫困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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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33条规定,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小杨现在正在读高一,如果他家符合上述条件,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教育补助,但如何补助呢?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34条规定,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再次,除了上述规定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补助、救助措施,以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比如《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等。

最后,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和学校,可以帮助小杨申请相关补贴、救助金,让自立自强,勤奋好学的小杨,不会因为基本生活的艰难,影响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