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之前曾经有着5年义务兵的当兵经历,退役以后自己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这5年当兵的经历,能不能够计算社保的缴费年限呢?我们说这肯定是能够计算的,并且是按照视同缴费来给予计算,这是毫无疑问的。只要你正常办理了退役手续,作为一个退役士兵,那么你当了多少年兵就可以认定多少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对于你这5年义务兵的经历,那么很明显,你可以享受到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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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5年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根据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来认定的,而且我们的职工养老保险要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要求和规定,因为你只有达到15年以上的规定才能够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不具备15年,那么很显然是不可以去办理退休的,所以说我们今后自己要么找到新工作单位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社保要么自己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都是能够正常的累计缴费年限。

有很多人当兵以后那么正常退役转业,基本上自己的档案可能就会划转到民政部门去,然后再找到新工作单位以后,比如说找到了国有企业单位,那么个人档案都会转移到新的国有企业单位当中,这个个人档案也都能够正常的保存下去,如果说你长期可能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说是新的国有企业单位个人档案,部分可能一直会保留在民政部门,最终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调阅档案,就可以认定你的视同工龄。

他和我们企业单位的这种拥有视同工龄的人群还不一样,因为企业单位的人员,尤其是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也虽然是可以认定视同工龄,但是他个人档案的保管要么在所在的原工作单位,比如说是一家国有企业单位,就通过原单位来保留个人档案。但如果说自己离开了国有企业单位,那么个人档案,可能就需要通过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来进行托管,这样的话才能够认定你的个人档案,最终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才能够通过个人档案来确定你的视同工龄。

而我们退役士兵,其实并不是把档案托管在这个所谓的人才中心的,一般是由民政部门来给予保管,在没有找到新的这种国有企业单位之前,一直都由民政部门给予托管,你这5年当兵的档案和经历,都是能够正常认定的,在办理退休之前进行正常的调档就可以了,不过我们依然需要满足15年以上的实际缴费年限,那么将来就能够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龄取养老金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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