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传票”

身在杭州的李大姐这天中午突然收到一份邮件,邮件内容是一份法院的通知书,通知书详细说明了李大姐名下的车在山东那边肇事了,而且撞死了一个人。

李大姐眉头一紧,心想:现在骗子也太没人性了!我已经瘫痪快两年了,半身不遂,怎么会开得动车?又怎么会在几百里外的山东肇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大姐又详细看了看法院通知书,原来,是一个15岁的孩子开着李大姐名下的车在山东肇事。疑问又来了,李大姐的名下,根本没有车!

起初,因为只是份通知书,并没有人电话通知,而且通知书所涉案件又发生在李大姐从没去过的山东那边,李大姐虽然疑惑,但没有过多放在心上。全当是诈骗,李大姐决定不再理会。

可是,就在一个月后,李大姐又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要求李大姐出庭参加庭审。不仅如此,李大姐名下的存款一夜之间竟然被全部冻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是李大姐这么多年以及其父母留下的全部积蓄,没有了这些钱,李大姐明天的生活甚至都会遭到威胁。李大姐不得不赶紧向传票所指的山东法院那边电话询问情况。

经李大姐电话查实,看来,这件事是真的了。李大姐名下的车确实在山东犯了事。

因为自身瘫痪,父母亲也都早已离世,孤身一人的李大姐无奈之下求助媒体与警方的帮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当地警方多方走访调查,发现李大姐的名下本没有车,可是为什么无故多出来一辆山东的车?其次,这是否意味着李大姐的身份信息被泄露,但是是谁利用李大姐的身份信息偷偷登记车辆呢。

名下多了17辆车

通过查明山东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和登记地,发现这些皆是在上海办理的,于是,李大姐来到了上海车管所了解情况。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李大姐名下竟然有17辆沪C的车,而且登记时间全部是在2016-2017年间。

但是在2016-2017年,李大姐一直都在杭州的医院住院治疗,半身不遂,家里的积蓄都因治病花得所剩无几,又怎么会有余力买这么多车,而且套上沪C的牌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通过向车管所了解情况,李大姐锁定了一家二手汽车公司,这家公司的其中一项业务就是帮助车辆登记。

只要有身份证和委托书就可以办理车辆登记。一听到李大姐的名字,这家二手车公司的负责人非常熟悉,并称前几年经常办理李大姐名下的登记,二手公司还调取了当时的办理用到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确定是李大姐的,委托书上也有写着李大姐全名的签字。

看着一份份委托书,李大姐更加确定,自己的身份信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到了泄露和盗用。

窃取信息的前男友

李大姐仔细回忆以往自己哪次有可能泄露了自己的信息。随着李大姐的回忆,她的那位前男友有着很大的嫌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大姐的前男友是与李大姐在生病时分手的,当时李大姐病情严重,经医院预估,即使治疗好了,后半生也将半身不遂,于是,前男友就提出了分手。

李大姐虽然感到了伤心,但也表示了理解,只能说男朋友很现实,毕竟又有谁想和一个半身不遂的人度过余生。李大姐便表示了同意。

在分手前,这位前男友从未表现出想要离开李大姐的意思,并一度照顾李大姐,还称要给李大姐买一辆车为了让李大姐的病赶快好。有一次,便以为李大姐买车为理由在微信上要求李大姐提供她的身份信息。李大姐凭着信任便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发了过去。

后来在一次吵架中前男友便提出了分手。关于购买车辆的事也不了了之。对于李大姐发给前男友的身份信息李大姐认为分手了,他也不会购买汽车了,身份信息也用不到了。但谁会想到,前男友竟然拿着李大姐的身份信息擅自登记了17辆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李大姐便和记者一起拨通了前男友的电话。电话一拨通,记者便问:“您是否向李XX(李大姐全名)要过她的个人信息,您拿到李XX(李大姐全名)的个人信息之后又用它干过什么吗?”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却说:“我不懂你什么意思,谁是李XX(李大姐全名),我不认识她啊,你打错了吧。”

挂断了电话,李大姐笑了笑,又摇了摇头,一切尽在不言中,曾经那么熟悉的人,如今听到名字却说不认识。只能说太可笑了。

结局

对于前男友出卖李大姐的信息还是擅自盗用李大姐的信息登记车辆,证据链暂时仍需时间查明。但是,李大姐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对车辆登记的事情毫不知情,即可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而对于盗用信息者,警方一旦找到证据,查明事实,一定会使盗用信息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到如今,李大姐既生气又后悔,后悔自己当时那么相信自己的前男友,又生气在自己被病痛折磨时,前男友仍想着利用自己,还假装好心好意的照顾自己、购买车辆,实则人面兽心,背地里窃用自己的信息。

李大姐向记者说,自己再也不会这么轻易感动,轻易相信他人,再也不会随便就把自己这么重要的东西给别人,经过这个案件,自己会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

【以案释法】

关于盗用或者伪造身份证件的行为,本案中李大姐的前男友盗窃信息是否违法?

答案是肯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规定:“I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I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诚信是维系社会稳定、市场交易有序良好运行的基础与核心,丧失了诚信,也就等同于对市场秩序的漠视,同时必然牵扯到市场主体的利益。

本案中,前男友盗用李大姐的个人信息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无论最终案件事实查明其是向其他不法分子贩卖李大姐的个人信息,还是未经李大姐允许,擅自使用李大姐的个人信息,其行为都构成了盗用身份证明,如果其收益达到了一定数额,则可构成刑事犯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与此同时,公安部还会同中央综治办等7部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其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个人,将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如果,因盗用身份证取得的收益无法达到定罪数额,则可通过将盗用者列入黑名单的手段,并加以治安管理处罚手段予以惩戒。

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赔偿,李大姐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因此,李大姐有权要求盗用信息者对于侵犯自己的个人信息权利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结语

本案也告诫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在如今这个信息时代,信息的价值已经愈发重要,同时,也产生了一条条信息交易的黑色产业链。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树立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如果个人信息权受到侵犯,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以上图片均来源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