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就是以儆效尤?”四川泸州,一位老人早晨起床后,发现自家的门前多了一块牌子,只见上面赫然写着“缅北电诈人员罗某某之家”,老人定睛一看,上面的名字不是自己的儿子吗?咋回事?

(消息来源:上游新闻)

在一个偏远的村落里,罗大山的故事如同一股阴影,笼罩着这片久未沐浴阳光的土地。罗大山,这个曾经在村子里无足轻重的名字,如今却成为了街坊邻居,茶余饭后议论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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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山,在远离县城的农村有一个小家,妻子和孩子,都在那里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的父母,仍旧守着那片土地,岁月在他们脸上刻下了沟壑,但仍不曾抹去对儿子的牵挂。

多年前,罗大山因吸毒,而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他没有被收监,但每个月都要前往警局报到。

在一次例行报到后,罗大山突然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直到传来消息,他已经远走他乡,踏上了通往缅甸的路。在缅甸,他仿佛消失在了无边的丛林中,再也没有消息。

近来,缅北的电诈被一网打尽,无数罪犯落网。

这件事,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们的讨论,人们纷纷对电诈人员表示谴责。而在这波舆论的漩涡中,罗大山的名字,却悄悄地地浮出了水面。

在罗大山的家乡,人们开始对他的家庭,投去异样的目光。

村里的一些人,开始用冷漠、甚至敌对罗大山的父母!他们认为,罗大山很可能是缅北电诈的一员,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这种猜疑,足以让罗大山的父母成为村子里的弃子。

更有甚者,不知何时,罗大山家的门前被立起了一块牌子,上面赫然写着“缅北电诈人员罗大山之家”,虽然字迹看上去比较粗犷,但是却充满了敌意。

这块牌子,就像一份判决书,将一个家庭推向了风口浪尖。

事情发生后。有人认为,罗大山既然去了缅北,那他很可能就是电诈的一员。

还有人表示,这块牌子应该挂在那里,作为对整个村子的警示。

然而,也有理性的声音在网络上响起。一些网友表示,没有法律的判决,就私自定罪,这是对法治的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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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提出,即使罗大山真的犯了罪,也不能牵连他的家人,这不成了株连九族了吗?

罗大山的故事,仍在继续。

他是不是电诈的一员,还是只是一个被误解的普通人?真相还有待揭晓。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每一个人的命运,都不应该被轻率的猜疑和指责所左右。在法治面前,我们都应该保持敬畏之心。

这个故事,不仅是一个关于可能涉嫌犯罪的人,更是关于法治精神的体现。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罗大山的家人所面临的局面。有人在他的家门前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缅北电诈人员罗大山之家”。

这种行为,显然触犯了《民法典》第1024条中规定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保护个人不受侮辱、诽谤。

在这个案例中,罗大山的家人,并没有涉及任何犯罪行为,他们的名誉权却被无端侵犯。

如果这件事是真实的,这是否合法呢?

这里我们要参考《民法典》第1032条,即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即使罗大山真的涉嫌犯罪,他也仍然享有隐私权。

说得直的直白些,无论任何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其个人信息,包括犯罪嫌疑人信息,都可能侵犯他的隐私权。

从司法实践来看,个人无权私自公布涉嫌犯罪人员的信息。

这项权利仅限于办案部门,在调查、审理过程中,为了案件需要,可以采取适当的公示手段。这是法律赋予的特殊权限,普通民众并不享有这个权利。

有人认为,通过立牌子的方式,公示罪犯,能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法律精神的误解。

法律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在罗大山的案例中,我们看到了舆论和道德判断的力量,以及这些力量与法律之间的微妙关系。虽然舆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行为,但它们却不能取代法律。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了一种常见的现象——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一些人就对他人进行了道德审判和社会排斥。这种行为,不仅可能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法治环境。

如果罗大山真的是一名电诈人员,您觉得,在他的家门口立一块牌子合适吗?